2014年1月2日,總局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柜臺租賃經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豆衽_租賃經營合同(示范文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總局根據(jù)《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柜臺租賃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3)進行了修訂,制定了《柜臺租賃經營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603)。新的示范文本施行之日,原示范文本同時廢止。
總局通知指出,《柜臺租賃經營合同(示范文本)》的出臺,旨在加強對柜臺租賃經營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保障出租人、承租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各地工商部門要將推行示范文本與加強商品交易市場規(guī)范管理結合起來,認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傳、推廣,引導和規(guī)范合同訂立行為,切實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在示范文本推廣、使用中發(fā)現(xiàn)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要問題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