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 郭奔勝)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是依法治權或依法行權。記者在調(diào)研中發(fā)現(xiàn),把各種權力,尤其是行政權力扎到法治的籠子里,仍然十分艱巨。大量的違法案件表明,不受法治約束的權力必然導致動作變形,甚至是腐敗,而這成為全面實施依法治國進程中必須跨越的障礙。 調(diào)研中有這樣四個鏡頭始終在眼前揮之不去: 鏡頭一:在跟隨一位市委書記調(diào)研時,這位書記在車上對記者大談加強法治的緊迫性,尤其是領導干部帶頭守法的重要性,而下車后,他在指揮拆遷時,大手一揮,把這個拆了,把那個拆了,很難感覺到他的法治思維在哪里,可謂是“談法治時滔滔不絕,做決策時權力滔滔”。 鏡頭二:一位在基層做過書記的領導干部不無憂慮地說,在當市委書記時,有人想讓他干預一起法院審理的案件,他回復說,法院獨立審案子,自己無權干預,結果這位請托人拍著桌子吼道,“全市都歸你管,法院還能不聽你的?!”這位干部說,自己當時后背發(fā)涼,“你說要搞法治,但別人卻不信。” 鏡頭三:一位剛結束出庭應訴的國土局局長頭上冒著汗珠,他坦率地對記者說,坐在被告席上,感覺就像一個沒有完成作業(yè)的學生,接受嚴格的考問,甚至近于苛刻的質問,根本不可能有自己代表行政機關的自豪感或者優(yōu)越感。另外,坐在被告席上,真切地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感受到群眾與司法權力對行政權力的監(jiān)督和制約。 鏡頭四:接受采訪時,一位當基層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正在寫辭職報告,他道出了其中原委,即當?shù)仡I導在做決策時一遇到法律紅線,就要求他這個當法律顧問的想辦法突破,甚至是做假文書來對付監(jiān)督,他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煎熬,于是決定辭去法律顧問一職。 這些在調(diào)研中捕捉到的鏡頭,并非是孤立的,一個共性的現(xiàn)象就是行政權力難入法治軌道。事實上,行政權力在行使過程中是否規(guī)范、是否合法,既取決于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高低,還取決于社會環(huán)境、文化的影響,同時,也取決于監(jiān)督力量的強弱。這些“鏡頭”從各個側面反映了權力與法治在一些領域、一些方面的激烈較量,也反映了實施依法行政的緊迫性和艱巨性。 一組數(shù)據(jù)同樣印證了“鏡頭”背后的現(xiàn)實:作為13億人口的大國,我國每年的行政訴訟案件只有10萬件,民告官難,仍是一個普遍的現(xiàn)象;我國的法律90%以上由行政機關組織實施,在一些領域,行政執(zhí)法不嚴、執(zhí)法不公等問題仍多發(fā);在各類腐敗案件中,“一把手”腐敗案件占到了70%以上,從披露的案情看,絕大多數(shù)都是“權力型腐敗”…… 究竟如何給權力套上法治的龍?zhí)啄兀空{(diào)研中,社會對目前正在進行的權力清單制度很支持,認為首先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其次是給權力的運行定一個規(guī)矩,減少權力的“朦朧美”和“變戲法”。 當然,有權必受監(jiān)督,是讓權力入法治軌道的重要外部條件。約束權力的法律雖然具有強制力,但要得到執(zhí)行光靠自覺還不行,還要靠強力推進,靠有效監(jiān)督,才能保證落實。沒有監(jiān)督,法律要不就是在執(zhí)行中走樣,要不就是落實不了,導致法律實施無力、權力運行越線。 法律是對現(xiàn)實的回應,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行政權力接受法律監(jiān)督的另一個重要體現(xiàn)就是《行政訴訟法》的實施,我國現(xiàn)行的《行政訴訟法》1990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而在24年后的今天,這部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法律終于進入重大修訂程序,這被外界看成是我國法治建設進程中強化監(jiān)督公權力的一件重大事件。 有理由期待,隨著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把權力真正關到法治籠子里的那一天一定能夠早日到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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