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23日電(記者熊聰茹)資源稅改革在新疆實施首月,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開發(fā)中心繳納稅款較此前月平均數(shù)共增加1.62億元。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地稅局獲悉,自6月實施從價計征資源稅以來,在首個征收期內,上述三大油田公司共繳納資源稅1.98億元,較今年前5個月實行從量計征資源稅時月平均數(shù)增收1.62億元,增長444.7%。
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的阿克蘇地區(qū)拜城縣蘊藏著豐富的油氣資源,縣長阿依努爾·買合賽提說,如果從量計征資源稅,不管能源價格如何上漲,縣里的財政收入都不會增加,一些民生工程由于缺少資金而無法實施,“現(xiàn)在改成從價計征后,預計每年能收到1個億左右,是原來的4倍”。
自6月1日起,新疆在全國率先進行資源稅費改革,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改革后新增的資源稅收入將全部用于改善能源產(chǎn)地各族農(nóng)牧民的民生。經(jīng)地稅部門初步測算,資源稅改革后新疆財政收入每年約增加3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