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月10日電(記者 王春雨)記者從近日在哈爾濱召開的全國防汛抗旱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目前,全國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我國防汛抗旱保障體系不斷健全。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副總指揮、水利部部長陳雷在此間表示,在組織保障方面,全國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長江、黃河、淮河、松花江、珠江、海河6個流域成立或重組了防汛抗旱統(tǒng)一管理的指揮機構,在防汛抗旱任務較重的地區(qū),逐步建立了鄉(xiāng)村防汛抗旱組織。在制度保障方面,各地全面落實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并不斷創(chuàng)新體制機制,強化責任制的落實和監(jiān)管。
據(jù)了解,目前全國已組建了100支國家級重點防汛機動搶險隊、44支省級防汛機動搶險隊、250多支市縣級防汛機動搶險隊。全國已建成縣級抗旱服務隊1653個,鄉(xiāng)鎮(zhèn)級抗旱服務隊9038個,解放軍建立了19支抗洪搶險專業(yè)應急隊伍,專群結合、軍民結合的防汛抗旱隊伍已初步形成。
陳雷說,在防汛抗旱物資保障方面,國家防總在15個中央防汛物資定點倉庫儲備了價值1億元的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各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也結合自身實際,儲備了價值30億元的防汛搶險物資。不斷完善的防汛抗旱保障體系,為我國防汛抗旱工作勝利提供了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