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地方以“維修性拆除”、“保護性拆除”等名目,拆毀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保護單位)。中國文物報社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文物局新聞發(fā)言人,該發(fā)言人表示,所謂“維修性拆除”、“保護性拆除”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也違背了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他說,凡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各類建設性活動和保護維修項目等,都必須嚴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針,依法報批。對于違法損毀或拆除不可移動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的行為,必須依法處理。(中國文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