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問答
財政部教科文司
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工作,保證財務驗收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規(guī)范性,根據《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科發(fā)計[2008]453號)和國家有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結合重大專項管理特點,財政部制定了《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辦法》(以下簡稱《財務驗收辦法》)。為便于進一步理解和掌握相關規(guī)定,我們編寫了《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問答》(以下簡稱《問答》)?!秵柎稹穼Ω饔嘘P部門和單位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讀。各部門和單位在使用本手冊過程中應認真閱讀《財務驗收辦法》,并注意結合國家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guī)定,切實把相關規(guī)定理解好、宣傳好、執(zhí)行好。衷心期望這本小冊子能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帶來幫助和便利。
一、財務驗收辦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民口科技重大專項“十一五”期間啟動的第一批項目(課題)大多數已經完成,即將進入驗收階段。劉延東國務委員在今年的重大專項實施推進會上,明確要求科技部、發(fā)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盡快制定驗收辦法,同期做好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工作。為落實劉延東國務委員的指示精神,規(guī)范重大專項的財務驗收工作,保證財務驗收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規(guī)范性,根據《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民口科技重大專項管理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0]673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科發(fā)計[2008]453號)和國家有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二、組織財務驗收的目的是什么?
財務驗收是財政監(jiān)督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保障財政資金安全的重要舉措。組織財務驗收旨在客觀評價重大專項資金使用的總體情況,進一步提高重大專項經費管理和財務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進重大專項順利實施。同時,有效組織財務驗收,也為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驗收提供了重要的基礎和保障。
三、財務驗收和任務驗收的關系是什么?
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驗收包括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兩部分。《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和任務驗收統(tǒng)一部署、同期實施。兩者任務不同,目標一致。任務驗收按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驗收暫行管理辦法》(國科發(fā)專[2011]314號)的規(guī)定實施。財務驗收按照《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實施。
四、財務驗收的對象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凡經批準列入重大專項管理的核高基、集成電路裝備、寬帶移動通訊、數控機床、油氣開發(fā)、大型核電站、水體污染治理、轉基因、新藥創(chuàng)制、傳染病防治等專項項目(課題)均應納入財務驗收范圍。
五、財務驗收的基本單元和級次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重大專項財務驗收以項目(課題)為基本單元進行。項目(課題)分管理級次的,各重大專項的牽頭組織單位可以根據專項組織管理情況分級次組織財務驗收,向財政部提交項目(課題)財務驗收報告。
六、納入財務驗收范圍的資金包括哪些?
考慮到重大專項資金來源渠道多,而財務驗收是對專項資金實行監(jiān)管的重要措施,因此《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的資金范圍為納入重大專項預算管理的全部資金,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以及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等。
七、對財務驗收有什么時間要求?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應在任務合同規(guī)定完成時間到期后六個月內完成。對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需提出延期驗收申請,說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時間,報財政部備案。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關于延期驗收申請的格式,由各專項牽頭組織單位自行制定。
八、財務驗收組織相關方及其職責是什么?
財務驗收組織相關方包括財政部、牽頭組織單位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其職責如下:
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指導重大專項的項目(課題)財務驗收工作,并負責對財務驗收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牽頭組織單位負責相應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的組織管理工作;
項目(課題)承擔單位配合財務驗收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對于多個單位聯(lián)合承擔的項目(課題),相關承擔單位應當積極配合第一承擔單位做好驗收配合工作。
九、牽頭組織單位如何組織驗收工作?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牽頭組織單位財務部門會同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財務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可以通過組織財務驗收專家組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yè)機構進行。
《財務驗收辦法》把牽頭組織單位財務部門設定為財務驗收工作的主體,主要是由于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的財務部門是專項經費和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財務驗收是經費和預算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財務部門應當會同專項辦具體負責財務驗收工作。
十、對驗收專家組的人員構成有什么要求?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人員應當包括財務專家、技術專家等。財務驗收專家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7人,其中財務專家不少于5人。專家組組長由財務專家擔任?!敦攧镇炇辙k法》還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重大專項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參加單位及其合作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驗收專家參加本單位驗收工作。
《財務驗收辦法》對專家組要求只做原則性的規(guī)定,各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可根據專項組織管理情況對驗收專家資質提出具體要求。
十一、財務驗收應通過哪些方式進行?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采取現(xiàn)場驗收、非現(xiàn)場驗收或兩者相結合等方式進行。牽頭組織單位可視具體情況確定驗收方式。其中:
現(xiàn)場驗收主要是通過深入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現(xiàn)場,查驗會計憑證和相關財務資料、現(xiàn)場聽取有關匯報等,形成項目(課題)財務驗收意見。
非現(xiàn)場驗收主要是通過非現(xiàn)場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咨詢等形式進行財務驗收,形成項目(課題)財務驗收意見。對確需到項目(課題)現(xiàn)場核查有關資料的,可以組織專家到現(xiàn)場查閱相關資料。
十二、財務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主要內容包括: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資金到位和落實情況、會計核算和財務信息情況、支出內容合規(guī)有效情況、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資產管理情況六個方面內容。
十三、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包括:預算管理、資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購、審批報銷、資產管理等國家相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zhí)行情況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相關情況等。
十四、資金到位和落實情況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資金到位和落實情況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的到位和落實情況,以及按照預算批復和合同任務書要求對任務承擔單位資金撥付情況等。
除審核中央財政資金到位和落實情況外,審核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和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到位情況是本次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如果簽訂的合同中有地方財政、單位以及其他渠道承諾的資金,應審核其到位和落實情況。
十五、會計核算和財務信息情況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會計核算和財務信息情況包括:按照重大專項資金管理規(guī)定設立特設賬戶及單獨核算相關情況,會計核算的規(guī)范性、準確性,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以及會計檔案管理情況等。
十六、支出內容合規(guī)有效情況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支出內容合規(guī)有效情況包括:執(zhí)行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及重大專項資金管理規(guī)定的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情況,支出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以及資金使用效益情況等。
十七、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預算執(zhí)行情況包括:按照財政預算管理規(guī)定,合同任務約定和項目(課題)進展執(zhí)行預算的情況,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調整預算情況,以及各類資金結余情況等。
其中:關于“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調整預算”中的“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第二十八條有明確的規(guī)定:“項目(課題)預算一般不予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當履行相關程序。在項目(課題)執(zhí)行期間出現(xiàn)目標和技術路線調整、承擔單位變更等重大事項,致使項目(課題)總預算、年度預算、項目(課題)間接費用以及直接費用中設備費、基本建設費預算發(fā)生調整的,應當由牽頭組織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報財政部核批”。對于其他事項的調整程序和權限,由各專項牽頭組織單位根據國家財政法津法規(guī)作出規(guī)定。
十八、資產管理情況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資產管理情況包括資產購置、資產入賬、資產使用和處置情況,開放共享情況,以及無形資產管理情況等。
其中:資產購置情況主要包括專項資金購置的資產與預算相符情況以及購置程序的規(guī)范性;資產入賬情況主要包括專項資金形成的資產按照資產管理辦法要求及時入賬以及賬卡物相符情況;資產使用和處置情況主要包括專項資金購置資產的利用率達標情況和資產處置合規(guī)性;開放共享情況主要是專項資金形成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合理開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的情況等。
十九、對財教[2009]218號文指出的八種情況財務驗收時如何處理?
《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八種行為之一的,不得通過財務驗收。主要是:
(一)編報虛假預算,套取國家財政資金;
(二)未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
(三)截留、擠占、挪用專項經費;
(四)違反規(guī)定轉撥、轉移專項經費;
(五)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
(六)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和調整預算;
(七)虛假承諾、自籌經費不到位;
(八)其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有《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八種情況之一的,應限期整改后再進行財務驗收。從總體上看,兩個規(guī)定是一致的。后者是對可能存在上述八種情況的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給予整改機會,促使其整改,使財務驗收工作達到預期目的。
二十、財務驗收評價方式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評價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依據規(guī)定的驗收內容、驗收指標及相應評價標準和分值,形成財務驗收綜合得分,同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開展財務驗收評價,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通過合理確定財務驗收指標以及相應權重,能夠充分體現(xiàn)重大專項財務管理的要求和重點;二是定量指標為財務驗收專家組提供了客觀評價標準,具有可操作性。
二十一、財務驗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財務驗收程序包括驗收申請、財務審計、財務驗收和驗收抽查四個階段,具體如下:
第一,牽頭組織單位根據專項任務完成情況和總體工作安排,結合專項特點,制定專項項目(課題)財務驗收工作方案,并報財政部備案。牽頭組織單位根據財務驗收工作方案向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發(fā)出進行財務驗收的通知。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向牽頭組織單位提交財務驗收申請和相關材料,牽頭組織單位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第二,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由牽頭組織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總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三,在財務審計基礎上,由牽頭組織單位組織實施財務驗收并形成財務驗收最終結論和報告。
第四,在牽頭組織單位財務驗收的基礎上,財政部將從中選取部分項目(課題)進行財務驗收抽查。
二十二、對財務驗收申請時間和材料有何要求?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在任務完成后的30日內,在認真清理賬目、編制項目(課題)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報告的基礎上,向牽頭組織單位提交財務驗收材料。
提交的財務驗收材料包括:(一)項目(課題)合同書、預算書和其他有關批復文件;(二)項目(課題)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報告;(三)項目(課題)結余資金情況說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項目(課題)驗收文件資料須加蓋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公章。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對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和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牽頭組織單位收到財務驗收材料后,要及時進行形式審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通過形式審查。
二十三、財務審計階段工作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課題),應當在財政部確定的會計師事務所范圍內選定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財務審計結束后,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及時出具財務審計報告。牽頭組織單位依此向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做出回復。
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由牽頭組織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以第三方身份開展的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jiān)督活動。工作內容為審查評價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合規(guī)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
二十四、承擔財務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如何確定?
財政部根據有關規(guī)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入圍會計師事務所名單,牽頭組織單位根據需要從財政部確定的會計師事務所范圍內選定若干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
會計師事務所由財政部組織確定,主要是從有利于財務審計工作的公正性考慮。每個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既是專項實施組織者又是財務驗收管理者,如果會計師事務所由牽頭組織單位任意選取,可能會影響財務驗收結果的獨立公正性。由財政部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組織確定會計師事務所,牽頭組織單位在財政部確定的會計師事務所范圍內選定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更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計,保證審計結果的公正客觀和財務驗收過程的規(guī)范。
二十五、財務驗收階段工作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對于財務審計無問題的,牽頭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財務驗收工作。進行項目(課題)財務驗收時,每位專家應當在認真學習領會有關政策和制度要求、深入了解項目(課題)相關情況基礎上,獨立填寫并提交財務驗收專家意見??傮w財務驗收結論意見須有全體財務驗收專家討論通過,由驗收專家組組長組織填寫財務驗收專家組意見并由專家組長簽名。
牽頭組織單位在匯總、分析項目(課題)財務驗收意見的基礎上,初步形成財務驗收結論,并將財務驗收結論下發(fā)至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對存在問題需要整改的項目(課題),按照財務驗收結論的要求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牽頭組織單位。牽頭組織單位匯總整改后的財務驗收意見及相關材料,形成最終財務驗收結論,并編寫財務驗收報告,報送財政部。
二十六、為什么要進行財務驗收抽查?
在牽頭組織單位財務驗收基礎上,財政部將從中選取部分項目(課題)對財務驗收工作的程序、內容、質量和驗收結論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財務驗收抽查旨在加強監(jiān)督,進一步提高財務驗收工作的質量和驗收工作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抽查結果作為后續(xù)年度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依據之一。
二十七、涉密項目(課題)如何進行財務驗收?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涉密項目(課題)的財務驗收工作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科學技術保密規(guī)定》和《實施科技重大專項的保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由牽頭組織單位商財政部另行組織實施。
二十八、對于財務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有何整改要求?
對于財務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及時整改,整改要求如下:
第一,牽頭組織單位在驗收申請階段經形式審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需及時補充或修改材料,直至通過形式審查。
第二,對于財務審計階段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牽頭組織單位應當及時通知項目(課題)承擔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進行財務驗收。
第三,對于財務驗收階段形成的初步財務驗收結論綜合得分高于60分(包括60分)且低于80分的項目(課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當于接到財務驗收結論后一個月內,按照財務驗收結論的要求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牽頭組織單位。整改到位的通過財務驗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過財務驗收。
第四,對于財務驗收抽查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牽頭組織單位及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送財政部。
二十九、財務驗收結論是什么?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重大專項財務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和“不通過驗收”兩種。項目(課題)綜合得分總分值為100分,綜合得分高于80分(包括80分)為“通過驗收”;綜合得分低于80分為“不通過驗收”。
三十、通過驗收的項目(課題)有何后續(xù)工作?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項目(課題)通過驗收后一個月內,各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當辦理完畢財務結賬手續(xù)。
三十一、項目(課題)結余資金如何處理?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項目(課題)經費如有結余,應當按照相關財政財務制度處理。按照《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辦法》(財預[2010]7號)規(guī)定,中央部門在年度預算執(zhí)行結束后,形成的項目支出結余資金,應全部統(tǒng)籌用于編制以后年度部門預算,按預算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用于本部門相關支出。中央部門在編制本部門預算時,可以在部門本級和下級預算單位之間、下級不同預算單位之間、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統(tǒng)籌安排使用結余資金。中央部門項目支出結余資金,在統(tǒng)籌用于編制以后年度部門預算之前,原則上不得動用。因特殊情況需在預算執(zhí)行中動用項目支出結余資金安排必需支出的,應報財政部審批。
三十二、對不通過驗收的項目(課題)有何處罰措施?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到期無故不申請驗收、驗收未通過的項目(課題),項目(課題)負責人不得再申報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5年內不得再申報重大專項項目(課題)。
三十三、對財務驗收發(fā)現(xiàn)的項目(課題)違法違規(guī)情況如何處理?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在財務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重大專項資金等行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和單位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十四、財務驗收工作有何紀律要求?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在財務驗收過程中,驗收專家組成員、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yè)機構人員、相關管理人員和相關機構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終止或取消其參與重大專項財務驗收工作的資格。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三十五、牽頭組織單位是否需要制定財務驗收管理實施細則?
為加強管理,《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各牽頭組織單位可以根據財務驗收辦法,結合專項的特點,制定相應的項目(課題)財務驗收管理實施細則,報財政部備案。
三十六、財務驗收工作經費如何開支?
《財務驗收辦法》規(guī)定,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組織財務驗收所需經費,在其項目(課題)經費的間接費中列支;牽頭組織單位財務驗收所需經費,在牽頭組織單位管理費中列支;財政部組織財務驗收所需經費,在三部門管理費中列支。經費的開支內容和標準嚴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和《民口科技重大專項管理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0]673號)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