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不斷發(fā)力,如何以權力“減法”激發(fā)市場“乘法”?法治政府砥礪前行,如何以制度程序劃定權力邊界?日前,中辦、國辦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勾畫出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目標任務和實現(xiàn)路徑,彰顯了中央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實現(xiàn)政府治理現(xiàn)代化的堅定決心,對于進一步提高政府科學施政、民主施政、依法施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重要一步。改革開放30多年來,政府治理能力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也要看到,政府的工作理念、管理內容、運行方式、治理水平,還存在與時代發(fā)展不相適應的方面;政府層級之間、部門之間有的職責還不明確,職責交叉問題比較突出;權力運行過程不夠透明、權責不對等、對權力的監(jiān)督不夠有力等問題,容易滋生尋租空間……正是基于強烈的“問題導向”,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 通過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把政府部門的權力和責任以清單形式明確下來,就是要明確政府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厘清哪些權力應該保留,哪些權力應該取消或下放,從而確定政府部門的權責內容、劃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實現(xiàn)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從整體上標注權力的運行軌跡,在微觀上劃定部門的權力邊界,可以說,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推進政府治理現(xiàn)代化、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是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權責邊界、促進簡政放權的重要抓手,是推動政府全面履行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是規(guī)范權力運行、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途徑。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權力清單就是一張“明確政府權力邊界的紙”。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無先例可循,地方各級政府既是責無旁貸的推動者,更是“自我革命”的重點對象,這無疑是對地方各級政府執(zhí)政能力的一個重大考驗。圍繞“清權,減權,制權,曬權”等主要環(huán)節(jié),各級政府要敢于攻堅克難,善于科學實施,勇于探索創(chuàng)新,堅定不移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并以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為契機,不斷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不斷把改革繼續(xù)引向深入,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改革帶來的變化,擁有更多的“獲得感”。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一個現(xiàn)象值得深思:隨著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深化,全國新登記市場主體同比增長了18%,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的時代熱潮激蕩人心。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將以權力的自我設限,最大限度激發(fā)社會活力,為引領經濟新常態(tài)注入強勁動力,為推進治理現(xiàn)代化提供堅強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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