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省法制辦獲悉,今年江西省將圍繞規(guī)范行政權力運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努力提高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推進政府管理創(chuàng)新。
2007年江西省依法行政工作明確了三大重點:規(guī)范行政權力運行,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增強公仆意識,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操作水平、執(zhí)行水平;健全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機制,維護社會穩(wěn)定。
根據(jù)工作要點,今后各級政府將進一步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權力運行過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jiān)控,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的隨意性和暗箱操作。健全行政權力運行監(jiān)督機制,在全省推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對象的行政問責制度,抓緊建立政府績效評估制度,科學評估政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一步強化政府內部的專門監(jiān)督,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等行為,重點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涉農(nóng)資金等涉及民生工程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
進一步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論證、社會公示與聽證、決策評估等制度,增強科學民主決策能力。建立高效快捷、迅速果斷的執(zhí)行機制,增強操作能力和執(zhí)行能力,確保決策及時、全面地得到貫徹執(zhí)行。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行政決策的跟蹤落實、督辦檢查、信息反饋和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制止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因此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決策行為,及時糾正并依法追究決策者的責任。(記者黃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