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7日電(記者 潘清)為防范市場大幅波動風險,進一步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證券市場的長期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擬在保留現(xiàn)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7日,三大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發(fā)布通知,就指數熔斷相關規(guī)定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上交所當日發(fā)布的通知,指數熔斷機制總體安排是: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后,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 據了解,指數熔斷機制方案要點及主要考慮如下: 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與主要反映特定市場運行情況的單市場指數相比,跨市場指數代表性更強,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場總體波動情況。目前,A股市場投資者比較熟悉的跨市場指數包括滬深300指數(成份股以大中型市值股票為主)和中證500指數(成份股以中小型市值股票為主)。滬深300指數的市值覆蓋率、跟蹤指數產品的數量和規(guī)模都大于中證500指數。 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fā)1次。5%作為第一檔閾值可以兼顧設置冷靜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雙重需要;觸發(fā)7%的情況雖然較少,但屬于需要防范的重大異常情況,應當一并考慮。 采用更有利于抑制過度交易、控制市場波動的雙向熔斷。境內市場處于新興加轉軌的階段,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散戶為主,價格雙向波動較大,既出現(xiàn)過恐慌性下跌,也出現(xiàn)過過快上漲,包括因事故導致市場短期大幅上漲的情況。因此,當市場“暴漲”時也需要熔斷機制穩(wěn)定市場亢奮情緒,防范投資者對市場上漲的過度反應,使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時間來進一步確認當前的價格是否合理。 分檔確定指數熔斷時間,觸發(fā)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鐘,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后繼續(xù)當日交易。14:30及之后觸發(fā)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fā)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熔斷至15:00收市未恢復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期權合約的收盤價仍按相關規(guī)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殊時段的安排包括: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實施熔斷;如果開盤指數點位已觸發(fā)5%的閾值,將于9:30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30分鐘;如果開盤指數點位觸發(fā)7%的閾值,將于9:30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至收市。上午熔斷時長不足的,下午開市后補足,午間休市時間不計入熔斷時長,以利于投資者調整申報。 熔斷機制全天有效??紤]到境內A股市場尾市階段容易出現(xiàn)非理性大幅波動,因此A股在尾市階段仍進行熔斷。在股指期貨交割日僅上午實施熔斷,無論觸及5%還是7%引發(fā)的暫停交易,下午均恢復交易,以便股指期貨計算交割結算價,平穩(wěn)交割。 關于指數熔斷范圍及期現(xiàn)聯(lián)動:觸發(fā)熔斷時滬、深交易所暫停全市場的股票、基金、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的交易,具體熔斷的證券品種以公告為準。股指期貨所有產品同步暫停交易(包括滬深300、中證5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但國債期貨交易正常進行。 關于指數熔斷與停牌的銜接安排:對于上市公司申請股票停牌、新股上市遭遇盤中臨時停牌后,需要復牌的,如計劃復牌的時間恰遇指數熔斷,則需延續(xù)至指數熔斷結束后方可復牌。若指數熔斷結束而相關股票的停牌時間尚未屆滿的,則需繼續(xù)停牌。 根據上述要點,滬、深交易所和中金所在各自交易相關規(guī)則中補充指數熔斷事項的專門規(guī)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意見或建議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15年9月21日前反饋至相關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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