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 李延霞 吳雨)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23日表示,我國存款保險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已圓滿完成,制度出臺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jīng)就緒,在按照規(guī)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之后,存款保險制度可能將會付諸實施。 潘功勝在當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在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上,一方面充分考慮了中國的現(xiàn)實情況,另一方面也充分吸收了國際上尤其是金融危機之后主要的一些經(jīng)濟體對存款保險制度改革的經(jīng)驗和教訓。 他表示,在核心要素方面,首先是實行強制保險,所有的存款類金融機構都必須加入存款保險制度;二是限額賠付。50萬元的賠付限額一方面考慮到要為絕大多數(shù)存款人提供保障,保證絕大多數(shù)存款人的信心和穩(wěn)定,同時要考慮到防止存款機構和存款人的道德風險。 “50萬元的限額,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主要經(jīng)濟體中,是比較高的。國際上存款保險制度限額的設定,相當于人均GDP的2至5倍,我們現(xiàn)在的限額設定相當于人均GDP的12倍多一點。在此之前,我們也作過大量的調(diào)查和測算,這一限額能夠為全國99.6%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彼f。 在費率方面,潘功勝表示,我國采取單一費率機制,對所有存款金融機構費率水平是相同的,但很快會過渡到差別費率,根據(jù)存款保險機構的風險水平,對不同的存款機構執(zhí)行不同的費率水平。 潘功勝同時表示,存款保險基金是“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存款保險基金繳費的主體是所有存款金融機構,在資金的管理和運用上以安全性為首要原則來合理界定投資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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