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9月1日電(記者 牛琪 張晶)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馮巍1日在香港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簡介會等活動,就香港社會關注的問題與各界人士進行交流與溝通,強調需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穩(wěn)步推進行政長官普選。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簡介會上致辭時表示,希望香港社會能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以平和、理性、合法、務實的態(tài)度,好好把握這次機會,讓全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在2017年歷史性地第一次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 李飛發(fā)表了題為《深入理解人大常委會決定依法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講話,在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情況、通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內容的同時,也闡述了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理解和體會。 李飛在講話中具體介紹了提名委員會構成、行政長官候選人人數(shù)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等香港各界關心的問題。他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在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真審議行政長官報告和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規(guī)定和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 他說,決定體現(xiàn)了中央對香港特區(qū)政治體制的決定權,為實現(xiàn)行政長官普選奠定了法律基礎,同時有利于創(chuàng)造嶄新的社會政治生態(tài)。 李飛強調,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將是香港民主發(fā)展的歷史性飛躍,也是為香港特區(qū)立法會全部議員實現(xiàn)普選創(chuàng)造條件。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是在香港民主發(fā)展的歷史轉折點上作出的果斷抉擇。香港民主政治站在了一個新的起點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實踐也將邁出新的重大步伐。 張榮順在講話中表示,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制度是一項偉大的政治發(fā)明。它來自于香港社會的提議,產生于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符合國家體制和香港實際情況,成為香港基本法規(guī)定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鮮明特色,充滿著政治智慧,應當倍加珍惜,全力維護。 馮巍也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反映了香港主流民意,開啟了行政長官普選的大門,需理性務實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推動香港民主實質性發(fā)展。 他認為,過去幾十年香港的發(fā)展和成功舉世矚目,原因之一是香港人的理性和務實精神。這種精神對解決目前面對的政改問題尤為重要。理性就是要從香港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出發(fā),放下偏見、放下私利,放棄小我、擁抱大我,為實現(xiàn)普選創(chuàng)造條件;務實就是順應絕大多數(shù)市民希望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愿望,在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基礎上,求同存異,在2017年邁出歷史性的一步。 1日下午,李飛等3人在香港專門召開記者會,回答媒體提問。李飛表示,日前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并沒有限定僅適用于2017年,如果2017年香港未能成功實現(xiàn)普選行政長官,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以繼續(xù)沿用。 對于有記者提出公民推薦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問題,李飛說,基本法規(guī)定提名委員會是唯一提名機構,不存在其他提名方式,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委員在考慮行政長官候選人時,除了個人的選擇,也要考慮其代表的界別會選擇什么人,要看全社會對什么樣的候選人有共識。 李飛表示,香港回歸祖國17年來,民主進程的速度已相當于西方過去的100多年。中央和香港特區(qū)政府在普選立場上與香港人是一致的,對香港選民也充分理解和信任。但任何選舉都應有法律,香港要實現(xiàn)普選行政長官,就必須按照基本法來貫徹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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