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盼香港社會在決定基礎上凝聚共識順利實現(xiàn)普選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 趙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31日表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當天下午全票通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這是香港民主發(fā)展的重要時刻。希望香港社會能夠在此基礎上,理性討論、凝聚共識,為2017年順利實現(xiàn)行政長官普選而共同努力。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李飛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在回答相關提問時,李飛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基于正確實施香港基本法和決定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憲制責任,本著對國家、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在香港民主制度發(fā)展的重要時刻作出的一項重大決定,是一個合法、合理、合情的決定,是一個莊嚴、審慎的決定,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他表示,鑒于香港社會圍繞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方案,在一些核心問題上存在較大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這個決定,旨在澄清偏離基本法有關規(guī)定的錯誤認識,在遵循基本法關于行政長官普選規(guī)定的基礎上,確立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法律框架,為凝聚社會共識提供法律基礎。 李飛說,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達至普選,要遵循“五步曲”的法定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只是走出了第二步,香港到底能不能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取決于后三步能不能走得順暢,而其中的關鍵是特區(qū)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能不能在立法會獲得通過。 他呼吁香港社會部分人放下成見和個人利益,拿出政治勇氣和智慧,以國家和香港的整體利益為念,以最廣大的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為念,以正確實施“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香港基本法為念,本著對歷史負責、對香港市民負責的態(tài)度,與中央和特區(qū)政府一起,推動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順利實現(xiàn)。 李飛還表示,按照基本法規(guī)定,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首長,既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負責,也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這就決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行政長官必須擁護中央政府,必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如果香港的行政長官與中央對抗,不愛國愛港,那么在“一國”之下的“兩制”就行不通,“一國兩制”方針就要告吹。所以,愛國愛港是行政長官在法律上必須履行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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