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國土資源廳獲悉,廣西大力推進低丘緩坡荒灘等開發(fā)利用試點工作,成效喜人:至今共使用2013年度低丘緩坡試點規(guī)模指標1251.65公頃,占下達指標總量的94%。試點工作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的年度評估檢查,并得到評估組的好評。 據介紹,廣西山地丘陵面積占土地總面積的68.3%,其中6-25度的低丘緩坡占土地總面積的32.86%,適宜綜合開發(fā)利用的低丘緩坡土地面積約為289.27萬公頃。 2012年8月,國土資源部批準梧州、玉林和防城港3市為第一批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fā)利用試點,試點規(guī)模為10萬畝,建設期限為2012-2016年,年均建設開發(fā)規(guī)??刂圃趦扇f畝以內。 2013年,廣西把低丘緩坡試點指標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一并下達,全年共下達低丘緩坡指標1333.33公頃。至2013年年底,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靖西縣(新增試點)已使用2013年度低丘緩坡試點規(guī)模指標1251.65公頃,占下達指標總量的94%。 為規(guī)范低丘緩坡試點工作,廣西下發(fā)了試點工作實施細則,出臺了年度評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試點市、縣的檢查指導,做好實時在線監(jiān)管,使試點工作得到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試點工作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的年度評估檢查,并得到評估組的好評。 (記者 唐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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