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1965年1月-1975年1月
(第三屆全國人大期間)
檢 察 長 張鼎丞
副檢察長 張 蘇 黃火青
(1965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197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guī)定:“檢察機關的職權由各級公安機關行使”,取消了人民檢察院。197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恢復人民檢察院的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