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8日電(記者岳德亮)為了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28日決定全文公布《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尹林表示,草案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確定、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shù)惹樾巫鞒隽颂剿鳌F渲?,在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確定方面,浙江規(guī)定“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規(guī)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遵循公開、透明和公平的原則,規(guī)定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后十日內被征收人仍不能協(xié)商選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從報名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中投票確定不少于三家入圍機構,再采取搖號、抽簽等方式隨機確定”。
停產停業(yè)損失與經營者自身的經營狀況密切相關,補償標準的確定較為復雜。尹林介紹說,為了既充分保護被征收人和實際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又增強可操作性,草案規(guī)定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損失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按照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價值百分之三的標準向被征收人支付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費;被征收人認為實際損失超過此補償費的,房屋征收部門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評估結果支付補償費。
據(jù)了解,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給出了三種提交意見方式,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2月20日前,通過登錄政府網站、信函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