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 《決定》提出,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這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保障。必須把優(yōu)化政府組織結構提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高度統(tǒng)一認識,以職能轉變?yōu)楹诵模^續(xù)簡政放權、推進機構改革、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機構改革進行了7次,都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圍繞政府職能轉變精簡機構。
第一次,改革開放初期的1981年,國務院的工作部門有100個,達到新中國成立以來最高峰。改革開放的新形勢迫切要求政府機構改革,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機構改革方案,明確了各級各部門的職數(shù)、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國務院部門從100個減少到61個,人員編制從5.1萬人減少到3萬人。
第二次,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機構改革方案,啟動新一輪改革,著重大力推進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要從直接管理為主轉變?yōu)殚g接管理為主,強化宏觀管理職能,弱化微觀管理職能,改變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運行機制,加速行政立法。國務院部委由原來的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66個部委局編制減少9700人。
第三次,1993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改革方案,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86個減少到59個,人員減少20%。4月將直屬機構由19個減少到13個,辦事機構由9個減到5個。國務院不再設歸口管理的國家局。設立國務院臺辦和新聞辦。
第四次,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改革方案,目的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xié)調、行為規(guī)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立高素質的專業(yè)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國務院不再保留15個部委,新組建4個部委,更名3個部委。國務院組成部門由40個減少到29個。
第五次,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改革方案,強調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三權相協(xié)調,國務院組成部門由29個減到28個,不再保留經貿委、外經貿部,職能并入商務部。設立了國資委,推動國企改革和重組。設立了銀監(jiān)會,加強金融監(jiān)管。
第六次,2008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改革方案,稱為大部制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
第七次,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機構改革方案,重點圍繞轉變職能、理順職責關系,穩(wěn)步推進大部制改革。改革后,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5個。
從歷次改革的結果看,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政府職能在不斷轉變,政府機構數(shù)量在減少,結構也在優(yōu)化?!稕Q定》認真總結了以往改革的實踐,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指出了政府優(yōu)化組織結構的方向,即優(yōu)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xié)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強調政府機構改革,要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
與以往機構改革相比,《決定》還提出了以下新的要求。一是要統(tǒng)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在優(yōu)化政府機構改革的同時,也要統(tǒng)籌考慮黨的機構、群眾團體的機構設置的優(yōu)化,使整個國家機構更加適應發(fā)展和體制完善的需要。二是優(yōu)化行政區(qū)劃設置,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三是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規(guī)定職數(shù)配備領導干部,減少機構數(shù)量和領導職數(shù),嚴格控制財政供養(yǎng)人員總量。四是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這是防止機構膨脹、職數(shù)超配、人員超編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