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9月9日電(記者 王圣志、徐海濤)記者從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決定,追授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原副處長吳群為“全國模范檢察官”,并號召全國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向他學習。
吳群生于1963年,1982年10月入伍,1999年8月轉(zhuǎn)業(yè)到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歷任助理檢察員、檢察員,2007年任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積勞成疾,2011年7月13日病逝。
吳群從事檢察工作以來,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忠實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yè)績。他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在履職盡責中嚴格依法、恪守公正,2006年以來,先后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300余件,接待處理申訴案件600余件,經(jīng)手的每一起案件都辦成了符合法律規(guī)定、各方當事人滿意的“鐵案”。他珍惜人民檢察官的榮譽,視清廉如生命,雖然全家蝸居在蚌埠市郊40.5平方米的簡易房,因病負債8萬多元,但他從來沒有向組織提出過半點要求,從未以權(quán)謀私、以案謀利,始終保持了剛直不阿、清廉如水的優(yōu)秀品質(zhì)。他意志堅強,樂觀向上,在身患癌癥晚期的情況下,仍堅持工作。吳群短暫的一生,體現(xiàn)了新時期基層檢察人員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時代精神和人生追求,展示了人民檢察官為檢察事業(yè)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和博大胸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