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趙超)國家民委負責人近日表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的意見》發(fā)布以來,各地區(qū)各部門圍繞主題,創(chuàng)新形式,講求實效,扎實推進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各項活動,唱響了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的主旋律。
據(jù)介紹,以新中國成立60周年、國務院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召開為契機,中央有關部門、各省區(qū)市分別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模范事跡報告活動和民族團結宣講報告活動,深入基層,與群眾進行面對面的宣講和交流。新疆、云南等地出臺民族團結教育條例,將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納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日常化管理。山東、安徽、吉林、天津等省市以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為平臺,通過豐富多彩的群眾性活動,進行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guī)和民族基本知識宣傳教育。中宣部、教育部、國家民委等有關部門還及時推出一系列民族團結主題的宣傳和通俗讀本,積極引導全社會努力形成人人宣傳民族團結、人人愛護民族團結的良好氛圍。
國家民委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民族關系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廣泛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依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現(xiàn)實又緊迫的任務,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松懈,任何時候都必須抓得緊而又緊、實而又實。
這位負責人表示,深入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必須牢牢把握主題,堅持正確導向,不斷豐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內涵;必須抓住重點,擴大覆蓋面,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必須不斷創(chuàng)新宣傳教育形式,打造宣傳教育品牌,豐富宣傳教育載體和平臺;要匯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多方關注民族團結、宣傳民族團結、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的長效機制和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