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9日電(記者鄧衛(wèi)華)針對一些集中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由于位置偏僻、配套不全被棄購或棄租問題,從2010年起,山東省將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區(qū)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山東省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2010年,山東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將全面向“提質擴面”邁進。在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萬戶的基礎上,2010年山東省將繼續(xù)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萬戶,累計保障數將達到10萬戶。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還將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實施城鎮(zhèn)保障性住房3年規(guī)劃,解決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并探索開展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點,實行先租后售、租售并舉。
此外,山東省將嚴格執(zhí)行“50、60”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準,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區(qū)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對保障性住房全面實施分戶驗收制度。山東省還將進行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研究,2010年有望開展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公共租賃住房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