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24日電(記者 楊躍萍)為促進全省交通運輸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云南省明年起調減全省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標準。
調減自2010年1月1日起,屆時,這個省絕大部分收費路段車輛通行費均按照現行車輛分類和收費標準減半收取,即從現行平均每車公里0.19元調減至平均每車公里0.10元的總體要求實施。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要求,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完善有關手續(xù),確保政府還貸二級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調整工作的順利推進。同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承擔著全省二級以上高等級公路運營管理的省公路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等有關單位要及時做好收費標準調整后系統更新、公示內容變更等有關工作,保障收費調整工作深入實施。
此外,全省各地交通運輸和公安司法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規(guī)范管理,認真做好收費調整后收費秩序維護工作,確保社會和諧穩(wěn)定。要進一步完善聯合執(zhí)法機制,不斷提高規(guī)范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水平。對故意圍堵收費通道、強行硬沖收費站(點)、毆打收費人員、破壞收費設施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厲打擊;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特別是首要分子的法律責任,確保全省二級公路收費正常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