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楊維漢)“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是解決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滿足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29日召開的全國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坦言,“盡管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取得很大成績,但與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待相比,還存在許多差距。狠抓隊伍建設,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公正廉潔,成為人民法院面臨的最緊迫工作任務?!?/p>
王勝俊總結了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在四個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為民意識、國情意識不強,影響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優(yōu)越性和司法職能的有效發(fā)揮。
——在司法能力方面,有的不善于做群眾工作,不善于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有的甚至激化矛盾,引發(fā)上訪或群體性事件。
——在司法作風方面,有的對群眾的訴求麻木不仁,對群眾的利益漠不關心,對群眾的要求推諉扯皮,引起群眾不滿。
——在司法廉潔方面,有的對自己要求不嚴,與當事人或律師拉拉扯扯,吃請受禮,極個別的把審判權、執(zhí)行權當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權色交易,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等。
“這些問題,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公信力,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我們要深刻認識有些單位和地方存在的腐敗問題并不僅是個別現(xiàn)象,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深刻認識人民群眾正在高度關注著我們反腐敗的決心、力度和成效,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關系到人民司法事業(yè)的興衰成敗。”王勝俊說。
沒有隊伍的清正廉潔,就沒有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堅持不懈地抓教育,從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廣大干警。要堅持不懈地抓監(jiān)督,使每項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崗位都能置于有效的監(jiān)督之下。審判委員會和院長、庭長要及時聽取業(yè)務部門工作匯報,定期分析辦案情況,定期通報辦案進度,強化對法官行使裁量權的監(jiān)督,切實解決好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執(zhí)行不力以及個別法官司法不廉等問題。推行在審判、執(zhí)行等重點崗位設立廉政監(jiān)察員制度,加強對司法行為的直接監(jiān)督。建立和完善審務督查制度,重點加強對各地法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巡視檢查,提高辦案質(zhì)量和效率。
反腐倡廉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王勝俊表示,各級法院還要認真研究如何規(guī)范法官與律師關系,如何遏制法院內(nèi)部的說情風,如何更好地約束法官業(yè)外活動,特別是要在落實“五個嚴禁”方面采取更有力度的措施,確保取得更明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