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6月17日電(記者 石慶偉)遼寧省日前出臺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草案),提出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內居住的居民,應按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目前廉租房制度已在遼寧各地基本建立起來。去年以來,遼寧累計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逾6億元,7萬多戶特困居民住進廉租房。今年遼寧將繼續(xù)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設,采取多種措施增加廉租房源,在繼續(xù)做好城市連片棚戶區(qū)改造收尾工作的同時,開工建設225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和50萬平方米廉租住房。
遼寧省建設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廉租住房是用于保障住房特困群體居住需要的,要對廉租房的使用實行動態(tài)管理,確保其發(fā)揮救助作用。對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實行退出制度。遼寧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表示,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待向社會征求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將于年內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