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題:遼寧營口東華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新華社記者
[案情]2005年6月,遼寧省公安機關破獲了營口東華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jīng)查,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間,營口東華集團以養(yǎng)殖螞蟻為名,以給予投資者35%-60%不等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設立的13家分公司及代辦點,向3萬余名群眾非法集資近30億元。2007年2月,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汪振東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其余案犯,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點評]營口東華集團的非法集資活動主要是以虛擬騙局為載體、高額回報為誘餌、宣傳造勢為助力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該犯罪之所以能得逞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公司的工商執(zhí)照、司法公證樣樣俱全,為其非法活動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其次,部分群眾缺乏法律觀念和理性心態(tài),易受犯罪嫌疑人的欺騙。也有少數(shù)人明知是投資陷阱,仍抱有僥幸、賭博心理,冒險參與。廣大人民群眾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認識集資類犯罪的嚴重危害性,識破非法集資者的欺騙伎倆,增強識假防騙的意識和能力。
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億霖集團涉嫌非法經(jīng)營案
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題:億霖集團涉嫌非法經(jīng)營案
新華社記者
[案情]2004年初,趙鵬運服刑期間(2002年7月因涉嫌非法經(jīng)營犯罪被判刑2年,2004年6月刑滿釋放),趙代虹利用探獄之機同趙鵬運商議決定利用自己和趙鵬運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成立沈陽大安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安公司)做傳銷時形成的團隊資源,開展林地傳銷,以牟取暴利。2004年4月,趙鵬運出獄后,伙同趙代虹、屠曉斌等人先后成立了億霖集團、北京億霖林業(yè)服務有限公司等,以原大安公司傳銷骨干為主組建了營銷隊伍,由趙鵬運等人設計了以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為主要內(nèi)容的銷售和提成制度,在北京、沈陽、上海、重慶、廣州等地開展林地傳銷。趙鵬運等人在經(jīng)營中打著招聘的幌子,通過不斷發(fā)展城市零散投資者加入,從上至下形成銷售部長、銷售經(jīng)理、銷售主管、銷售代表四級具有典型的“金字塔”結(jié)構(gòu)的上下線關系,采取團隊計酬的方式,以下線的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jù)給付上線報酬,并對加入人員收取入門費,經(jīng)營數(shù)額達16.8億余元,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
2006年1月16日,公安機關對億霖集團涉嫌非法經(jīng)營犯罪立案偵查,2006年6月1日,公安機關對億霖集團主要犯罪嫌疑人展開抓捕工作,并全面查封了億霖集團在京的四處經(jīng)營場所。截至2007年7月中旬,億霖專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65名;共收繳、凍結(jié)涉案資金2.92億余元,扣押轎車19輛,查封房產(chǎn)26處(約折合人民幣3000萬元),并對億霖集團投資7000余萬元在北京密云、寧夏等地購買的旅游、油井等資產(chǎn)采取了監(jiān)管措施。2007年4月29日,公安機關將趙鵬運、屠曉斌、趙代虹等9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截至目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犯罪嫌疑人已達28名。
[點評]對投資者來說,市場有輸贏,投資有盈虧。但一些不規(guī)范的經(jīng)濟活動特別是非法集資蘊藏著巨大的投資風險。構(gòu)成投資風險的客觀原因是不成熟的市場經(jīng)濟體制和不健全的信用機制,主觀原因是投資者的非理性行為。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善于透過現(xiàn)象看本質(zhì),識別非法集資的陷阱,謹防上當受騙;同時增強合法和理性投資觀念,趨利避害,防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