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6月7日電(記者 呼濤)黑龍江省通過推進企業(yè)、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鼓勵社會力量融資,穩(wěn)步推進國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guī)劃(2006-2010年)》的落實。
記者從黑龍江省環(huán)保局獲悉,國家已將松花江污染治理納入“十一五”發(fā)展規(guī)劃,總投資超過130億元。其中黑龍江省將參與116個項目,規(guī)劃投資將達到70余億元。為保證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項目落實的成效,黑龍江省政府與各行署、市政府簽署了2007年環(huán)境保護目標責任書。
目前,黑龍江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guī)劃(2006-2010年)》的項目中,已經開工建設的有哈爾濱市四方臺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等3個重點區(qū)域污染防治項目,哈爾濱市平房污水處理工程等9個污水處理項目,以及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廢水處理工程等13個重點治理項目。此外,齊齊哈爾訥河市污水處理工程等8個項目已經部分建成并投入試運行。
據了解,黑龍江省共有6個市、1個縣建成了11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112.2萬噸,污水集中處理率為16.72%。為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污染治理項目,黑龍江省鼓勵社會資金及企業(yè)參與城市污水處理廠等項目建設,并推進黑龍江省與清華同方、北美環(huán)境聯合體的水務項目投資戰(zhàn)略合作。
為進一步理順污水處理費價格機制,黑龍江省已批準30個市、縣(區(qū))的新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延壽等市縣的污水處理費標準已進行了二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