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guī)劃》,浙江省委日前正式印發(fā)《浙江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實施辦法》?!秾嵤┺k法》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三屆四次全會的部署,在系統(tǒng)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總體要求、作風建設、懲治腐敗、預防腐敗、加強領導等5個方面,提出了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的重大措施。
反腐倡廉應常抓不懈,拒腐防變須警鐘長鳴。《實施辦法》立足堵住容易產生腐敗的制度漏洞,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點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提出具體任務,明確目標要求,構筑更為嚴密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今后五年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和遵循,為完成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確定的目標任務提供了有力保障。
反腐敗是一場斗智斗勇的較量,需要我們拿出十足的勇氣和百倍的信心。不正之風是滋生腐敗的溫床,要以作風建設為抓手,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樹立“三個自信”,不斷強化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永葆為人民服務的政治本色。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做到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形成有效預警和震懾。要把改革創(chuàng)新貫穿于懲防體系建設的始終,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和制度保障,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改革,強化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統(tǒng)籌運用科學方法進行綜合治理,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不斷清除滋生腐敗病菌的條件和環(huán)境。
腐敗是社會毒瘤,清廉是人民期盼。我們要把《實施辦法》的任務要求和剛性約束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更加全面深入地推進懲防體系建設,促使領導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深入實施“八八戰(zhàn)略”,干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建設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