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礦產(chǎn)資源節(jié)約與綜合利用專項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專項實施進展、資金使用情況,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近日決定對專項工作進行檢查。
這次檢查的范圍是2010年度礦產(chǎn)資源節(jié)約與綜合利用獲得“以獎代補”資金獎勵的礦山企業(yè)和獲得資金支持的示范工程項目。中央所屬企業(yè)和計劃單列市的礦產(chǎn)資源節(jié)約和綜合利用項目納入各省級管理部門統(tǒng)一檢查。檢查內容為:一是專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二是“以獎代補”資金使用和成效,檢查獎勵資金是否專項用于進一步提高“三率”的技術改造和研究開發(fā)、獎勵資金使用后的成效;三是示范工程實施進展及成果成效,檢查示范工程是否按要求編制完成實施方案、是否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工作、是否按進度推進工作并實現(xiàn)階段性目標,評估項目實施效益,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自籌資金匹配情況。
此次檢查由省級國土資源和財政主管部門組織自查、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組織抽查。各?。▍^(qū)、市)國土資源和財政主管部門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11月至12月,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將組成若干檢查組,對部分?。▍^(qū)、市)專項工作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