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中,公安部黨委認為,核心價值觀,是指一個社會、一個行業(yè)、一個部門、一個團體中居于統(tǒng)治地位的、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對其成員的思想道德和行為方式起著主導作用。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肩負著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服務群眾、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使命。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創(chuàng)造、積累了體現(xiàn)公安機關性質(zhì)和宗旨的價值觀念,并在推動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順應時代發(fā)展的要求,不斷豐富、凝煉、弘揚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對于打牢廣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礎,形成團結奮斗的精神力量,進一步提高公安隊伍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激勵廣大民警永做黨的忠誠衛(wèi)士和人民群眾的貼心人,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捍衛(wèi)者,具有重大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公安部黨委就“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的表述方式提出了初步意見(見文后說明)。為進一步拓展思路,使“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的表述更加貼近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實際,公安部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中組織開展“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討論活動(此次討論活動不另發(fā)通知)。在討論活動中,既可以對部黨委提出的初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也可以就“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提出新的表述。 (作者 徐燦)
關于“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的說明
(2009年3月)
鑒于公安機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社會性特點,考慮到公安隊伍的職責要求,我們建議對“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用以下三種方式予以表述:
1、忠誠、為民、公正、廉明、奉獻;
2、忠誠、公正、服務、奉獻;
3、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公正執(zhí)法、清正廉潔、勇于奉獻。
在語言風格上,第一、二種表述方式側重于簡潔,第三種表述方式側重于瑯瑯上口。
關于對“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具體內(nèi)涵的理解:
1、忠誠、為民、公正、廉明、奉獻
忠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為民: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牢記并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立警為公、執(zhí)法為民;
公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zhí)法辦事,維護公平正義;
廉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注意拒腐防變,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潔、清明;
奉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具備無私奉獻精神。
2、忠誠、公正、服務、奉獻
忠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公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zhí)法辦事,維護公平正義;
服務: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牢記并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奉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具備無私奉獻精神。
3、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公正執(zhí)法、清正廉潔、勇于奉獻
忠誠可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服務人民: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牢記并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公正執(zhí)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zhí)法辦事,維護公平正義;
清正廉潔: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注意拒腐防變,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潔、清明;
勇于奉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具備無私奉獻精神,在困難和危險面前要無所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