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車輛的各項收費,確保取消收費政策落實到位。
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同時全部取消公路養(yǎng)路費等六項收費。為確保取消收費政策落到實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車輛的各項收費。一是制定配套文件,取消實行稅費改革的六項收費。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tǒng)一取消實行稅費改革的公路養(yǎng)路費、航道養(yǎng)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二是清理取消越權出臺的收費。各地區(qū)、各部門越權出臺的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和建設有關的各類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三是重新公布涉及交通和車輛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對確定撤銷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點,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其位置和名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四是加強監(jiān)督檢查,嚴禁亂收費。絕不允許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繼續(xù)收取或變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項收費。違反規(guī)定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