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至29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在北京召開全國價格認證工作會議。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張茅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價格認證機構“以價格鑒定為基礎,以價格事務為依托,以價格認證為拓展”,銳意進取、扎實工作,認真協(xié)助司法機關辦案,努力調解價格矛盾,積極處理價格糾紛,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初步統(tǒng)計,2005年至2007年,全國價格認證系統(tǒng)共受理包括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仲裁案件以及價格糾紛調解中的價格鑒定在內的各類業(yè)務523.7萬件,標的金額達8847.6億元。
會議對下一步的價格認證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各級價格認證機構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做好四個方面的服務工作:服務司法,繼續(xù)做好涉案財物價格鑒定工作;服務社會,及時有效調解價格矛盾,處理價格糾紛;服務政府,充分發(fā)揮價格認定在行政部門公務活動中的作用;服務系統(tǒng),當好價格主管部門的助手。
會議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價格認證工作的領導,繼續(x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全面扎實抓好價格認證機構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加強價格認證機構的組織建設,不斷提高價格認證工作水平,為促進全國價格工作的整體推進、促進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和社會和諧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
全國人大財經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紀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同志應邀參加了會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價格主管部門、價格認證機構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