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教育信訪工作的幾點意見
教辦廳〔2007〕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切實做好新時期教育信訪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中發(fā)[2007]5號)和國務院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精神,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教育信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
(一)著力完善信訪工作領導體制。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切實將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工作全局進行重點部署,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涉及穩(wěn)定問題的會議請信訪部門參加。要明確分管信訪工作的負責同志,形成強有力的領導機制。
(二)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各地各單位主要領導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qū)本單位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對重要信訪事項要親自過問、處理、督辦;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抓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其他領導“一崗雙責”,按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訪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體系。
(三)大力推行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堅持經常深入基層,傾聽群眾意見,了解群眾意愿,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
(四)嚴格實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各地各單位要建立科學的信訪工作考評辦法,把信訪工作成效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干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因工作不力或不負責任引發(fā)信訪問題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采取措施,著力從源頭上消除信訪問題
(一)制定政策要統(tǒng)籌兼顧各方面利益。各地各單位要把完成好、維護好、發(fā)展好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制定各項政策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統(tǒng)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利益。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保持政策的嚴肅性、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注意相關政策之間的關聯性。在制定政策時,要調查研究,反復論證,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重視信訪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二)進一步加強政務和校務公開工作。實行政務和校務公開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信訪問題的有效措施。各地各單位要向廣大群眾公開辦事制度、依據、程序、時限和結果;公開干部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管理、招生收費、學生管理等制度和辦法,規(guī)范辦事行為,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和問題。
(三)在執(zhí)行政策中不折不扣。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在執(zhí)行政策時,各級黨組織、行政部門及具體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不打折扣,落實到位,不能因局部利益和小集體利益而損害廣大群眾的利益。
(四)進一步轉變干部工作作風。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促進干部工作作風的轉變,特別是對群眾態(tài)度的改進。對群眾要滿懷感情、熱情耐心、文明禮貌,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要認真傾聽群眾的訴求,換位思考、理解群眾、尊重群眾,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訪問題的發(fā)生,防止問題積累和矛盾激化,造成重復訪和越級訪。
三、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
(一)牢固樹立固本強基思想。絕大多數信訪問題發(fā)生在基層,信訪工作的重心也應放在基層。各地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固本強基的思想,做到把信訪工作的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階段和萌芽狀態(tài)。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各地各單位要把信訪工作重心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來,做到發(fā)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要堅持經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尤其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要進行重點排查,摸清底數,建立信訪人及信訪事項檔案。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嚴格落實化解責任,明確主要責任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限期妥善解決和處理。
(三)加強地方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部直屬高校和單位處(部、室)、院(系)等基層部門信訪工作。預防和解決基層發(fā)生的信訪問題,地方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是關鍵,部直屬高校和單位處(部、室)、院(系)是關鍵。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基層信訪工作,切實加強指導,特別是對信訪問題較多、群眾上訪量大、工作比較薄弱的部門,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幫助這些部門解決存在的問題,建立和完善研究信訪工作的制度,不斷提高信訪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切實解決教育信訪突出問題
(一)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各地各單位對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1)政策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緊解決;(2)對群眾要求合理、但政策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或規(guī)定不夠完善的,要抓緊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規(guī);(3)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進行說服教育、積極引導。要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不能突破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為求得一時一事的解決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二)努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各地各單位要把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問題妥善處理在本地區(qū)本單位、解決在基層,不能將矛盾和問題推給上級。要著力在化解矛盾、息訴息訪上下功夫,一是要大力推行和完善聯合接訪、信訪聽證等制度,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信訪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時,要緊緊依靠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教育系統(tǒng)各單位內部職能部門解決問題。二是在繼續(xù)暢通信訪渠道的同時,要積極引導群眾利用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和法律等法定渠道去解決問題。三是要充分發(fā)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優(yōu)勢,把教育引導群眾貫穿于信訪工作的全過程,尤其要做好解疑釋惑、疏導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以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信訪群眾不僅能息訴息訪,而且能心悅誠服。
五、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和效率
(一)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綜合協調機制。教育系統(tǒng)各單位與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之間,教育系統(tǒng)各單位內部職能部門之間,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共同處理好跨地區(qū)跨部門的信訪問題。要充分發(fā)揮信訪部門綜合協調指導作用,努力構建教育大信訪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運轉高效、綜合施治的工作機制。
(二)建立健全處置突發(fā)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機制。各地各單位要及時、妥善處置突發(fā)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尤其是發(fā)現越級或到北京群體性上訪的,應及時勸阻疏導并果斷處置。同時,要積極協助配合上級部門處理好越級和進京上訪問題,形成快速反應、積極應對、果斷處置的工作機制。
(三)建立健全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要確保信息傳遞渠道暢通。要及時、準確、全面的報送信訪信息,特別是對涉及可能引發(fā)大規(guī)模集體訪和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超前做好應對工作,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要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進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不斷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四)建立健全信訪督查工作機制。各地各單位要形成黨委和行政統(tǒng)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要支持信訪部門充分履行督查職責,認真聽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的建議,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推動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六、健全信訪工作機構,切實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
(一)切實健全信訪工作機構和完善信訪工作設施。各地各單位要加強信訪工作機構設置工作,使各級信訪工作機構更加合理,職能更加強化,綜合協調指導和推動信訪問題解決的能力不斷提高。要不斷加大投入,著力改善信訪部門的接待和辦公條件,加強信訪工作信息化建設。信訪部門的各項辦公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證。
(二)切實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訪部門領導班子建設,配齊配強領導班子,優(yōu)化班子結構。要把政治堅定、辦事公道、作風優(yōu)良、熟悉政策法規(guī)、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優(yōu)秀干部充實到信訪干部隊伍中。對信訪干部要加大培養(yǎng)、教育和交流力度,強調加強理論、業(yè)務學習和作風建設;對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工作業(yè)績突出的,要予以重用;對長期從事信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要切實關心愛護信訪干部。各地各單位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信訪干部,切實解決信訪干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努力為信訪干部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和條件,充分調動和發(fā)揮信訪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廣大信訪干部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繼續(xù)發(fā)揚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扎實做好新時期教育信訪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維護教育系統(tǒng)的和諧穩(wěn)定而努力奮斗。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