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房屋拆遷一直是城鎮(zhèn)建設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城中村”改造更是拆遷熱點中的熱點、難點中的難點。然而,山東省廣饒縣的“城中村”拆遷卻拆出了干群感情,拆出了和諧新風,無論是拆遷速度還是群眾滿意度都令工作人員始料不及。來自本報11月8日頭版頭條的這則消息令人振奮。
廣饒縣“城中村”拆遷改造成功的秘訣何在?報道告訴我們,拆遷中,廣饒縣在確?!八暮戏ㄒ坏轿弧奔床疬w項目合法、主體合法、程序合法、標準合法、補償資金到位的基礎上,鄭重提出:拆遷問題是重大民生問題,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高價補償、低價安置、最大限度利民惠民的原則。在操作過程中,他們不但充分保障被拆遷戶的利益,還在不違反法律政策的基礎上,實現(xiàn)了最大限度讓利于民。
這樣的拆遷工作方式及工作理念,充分展示了政府部門以人為本、依法行政、關愛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精神風貌,有力地詮釋了發(fā)展為了人民、發(fā)展依靠人民、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深刻內(nèi)涵,值得其它地方借鑒。
一些地方的房屋拆遷之所以糾紛不斷,首先是因為拆遷的合法性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和缺陷,經(jīng)不起法律法規(guī)的檢驗和推敲,經(jīng)不住被拆遷群眾的維權和質疑。比如,有的拆遷項目本身即屬違法,拆遷人名為相關政府部門,實則是站在其背后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雖然拆遷工作打著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旗號,實質上是在為少數(shù)人牟利;有的拆遷項目雖然拆遷的理由和依據(jù)沒有問題,但具體操作程序卻存在諸多違法行為,如不依法履行評估、聽證、簽訂拆遷協(xié)議、公示告知等程序,直接導致評估補償款額較低、拆遷過程缺乏公開透明、濫用行政強制手段等,從而使得拆遷成為近年來影響一些地方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的焦點問題,成為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
進一步分析,部分拆遷矛盾和糾紛表面上看是政府行為違法與否的問題,本質上則是相關部門及其官員對待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態(tài)度問題。也就是說,如果廣大政府部門及其官員都能切實尊重群眾的房屋財產(chǎn)權益,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障群眾的房屋財產(chǎn)權益,那么,一些地方拆遷工作中與民爭利、違法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現(xiàn)象就不可能出現(xiàn),拆遷就會如上述報道中廣饒縣政府所認為的那樣,成為一個保障民生的重大問題。
正是因為堅持了“拆遷問題是重大民生問題”的工作理念,在廣饒的“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拆遷就不再僅僅是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需要或招商引資的需要,更不是官員個人的政績和形象需要,而是成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正是在這樣的理念引領下,積極維護并最大限度保障被拆遷群眾合法權益成為拆遷工作人員的自覺行動。顯然,無論是對于“四合法一到位”的確保,還是以人為本、高價補償、低價安置、最大限度利民惠民原則的提出,到最大限度讓利于民的實現(xiàn),都是這種正確理念引領下的自覺行動的表現(xiàn)。
黨的十七大再次傳遞出關愛民生、維護并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強烈信號。相信,隨著十七大精神的貫徹落實,隨著《物權法》的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必將更加重視并保障拆遷過程中群眾的財產(chǎn)權益。因此,我們有理由期待“最大限度讓利于民”將成為拆遷工作的一種常態(tài),也期待廣饒縣委書記趙豪志的那句“將心比心”的話成為所有正在和即將開展拆遷工作的地方相關決策者的共同體會。(郭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