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5月11日電(記者 李麗靜)自2010年發(fā)生趙作海案件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連續(xù)4年舉行錯案警示日活動,活動主題日漸廣泛與深入。 ????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院宣布,因“亡者”歸來,已經(jīng)入獄11年的河南省柘城縣農(nóng)民趙作海無罪釋放。從2011年起,河南省高院在每年的5月9日舉行錯案警示日活動,自揭家丑,警示廣大干警認真履責,客觀辦案。同時,活動的范圍和主題逐漸擴大和深入,由最初研討、反思趙作海案為何會發(fā)生,到探究中國的整個司法運行機制。 ????今年活動的主題是“完善人權(quán)司法保障背景下冤錯案件的防范和糾正”,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法制日報社、中國政法大學(xué)、中國人民大學(xué)、中國青年政治學(xué)院、鄭州大學(xué)等的業(yè)內(nèi)人士、專家學(xué)者、律師等參加了當天的研討。 ????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說,去年底,河南省高院實行了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標簽”,即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可著便服,并不得讓其剃光頭、穿囚衣、戴戒具、坐囚籠。張立勇說:“從法律的角度看,在法院正式判決生效前,他都是被告人,而不是犯人。” ????張立勇說,今年以來,河南省法院系統(tǒng)一直在探索庭審布局改革。“我們要改變庭審中控方聲音強大,辯方聲音微弱的現(xiàn)狀。必須千方百計保障律師的辯護權(quán)。同時,為了方便被告人與律師溝通,我們準備將原來放在審判長對面的被告席挪到辯護席上。”據(jù)悉,一個符合庭審布局改革的標準化審判庭將于本月下旬正式開庭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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