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17日專電(記者 鄭天虹)17日,廣州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叫停民校小升初聯(lián)考以及部分公辦學校的特長生、推薦生、外國語學校等考試,并同時向社會公開征集免試招生方案。
廣州民辦學校小升初考試由來已久,已經(jīng)組織了10余年,近年呈現(xiàn)出若干學校組成大小聯(lián)盟聯(lián)合考試的形式,“小升初”甚至要趕考,錄取比例接近10:1,學生家長反映強烈。
這些組織小升初考試的民?;臼枪k名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
然而,近年來,部分公辦名校所辦民校呈現(xiàn)諸多不合理現(xiàn)象:一方面這類學校普遍共享公校教育品牌,占用公校師資,甚至共用硬件;另一方面,這些學校又頂著“民辦”的帽子大量招生。
根據(jù)《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關于“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guī)定,廣州日前出臺《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fā)展的意見》,提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進行選拔”,廣州民辦學校的小升初考試將由筆試改為面談。
關于面談的具體方案,廣州市教育局目前公開向社會征集方案。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江東表示,新的方案將體現(xiàn)五個“公開”原則:一是招生計劃公開,二是報名名單公開,三是面談名單公開,四是預錄取名單公開,五是錄取名單公開。
對于一直以來社會高度關注的“名校辦民校”的問題,廣州明確了處理意見:一是對公辦學校單獨出資舉辦的不符合“四獨立,兩分離”(即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獨立招生、獨立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礎教育教學設施)要求的民辦學校,逐步理順關系,轉為公辦,或者完全轉由社會承辦。
二是對公辦學校以學校品牌等無形資產(chǎn)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民辦學校的,應委托具有資產(chǎn)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上述無形資產(chǎn)進行評估,并在合作辦學協(xié)議中明確作價出資比例。
至2012年底,廣州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985所,在校學生94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