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7月11日電(記者 王宇天)記者從近日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召開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作推進會上獲悉,2011年,內蒙古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44.54萬套,截至6月底,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共開工27.39萬套,開工率達61.5%。
據內蒙古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介紹,2011年,自治區(qū)本級財政共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補助資金26.41億元,比2010年增長80.3%。與此同時,內蒙古注重切實有效地拓寬資金渠道,將原來提取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2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調整為按土地出讓成交價的5%-7%提取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明確要求中央代地方政府發(fā)行的債券資金,也按一定比例優(yōu)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提出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設,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下,注重發(fā)揮市場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在用地供應上,內蒙古要求各地切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提前做好項目儲備并落實到具體地塊,并按照各自承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明確土地供應計劃;把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作為約束性指標,明確提出凡因建設用地計劃不足或計劃不落實影響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地區(qū),不得為其他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供地。
此外,內蒙古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強督促檢查,并作為對各盟市干部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地區(qū)進行約談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