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民在上海浦東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進行交易。上海市人民政府27日印發(fā)《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于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新華社發(fā)(鈕一新 攝)
1月28日,市民在上海浦東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新華社發(fā)(鈕一新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