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0月25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黃仁龍25日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董松根在港簽署了《商事法律事務及仲裁服務合作安排》。黃仁龍表示,內地與香港經貿往來中對法律及仲裁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相信這一文件的簽署會使內地與香港互惠雙贏,并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區(qū)域性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的地位。
據香港特區(qū)政府新聞處當天公布的消息,《商事法律事務及仲裁服務合作安排》的主要內容包括:鼓勵和推動內地與香港法律和仲裁服務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香港與內地就有關信息進行的交流,在適當時間合作舉辦法律研討會及交流活動,并為彼此專業(yè)界之間舉辦此類活動提供必要協(xié)助和便利,藉此推廣內地與香港法律服務交流合作;為鼓勵內地與香港企業(yè)建立更健全的商事法律風險防范及爭議解決機制,雙方將共同為企業(yè)的商事及仲裁法律培訓提供協(xié)助和便利;雙方還將共同推動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下設的法律服務機構與香港有關法律服務機構在仲裁、調解、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開展合作與交流,并為此提供必要便利。
根據《商事法律事務及仲裁服務合作安排》,雙方將進一步深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等機構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香港調解會、香港和解中心、香港的法律專業(yè)團體及其他仲裁機構等組織之間的合作機制,不斷提高解決商事糾紛的效率與水平。
黃仁龍表示,特區(qū)政府律政司一直致力于推動香港成為區(qū)域性的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近年的努力已漸見成果。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已成功建設為亞太區(qū)的國際仲裁中心之一,國際商會也于2008年在香港設立了亞洲區(qū)首個國際仲裁院秘書處分處,奠定了香港仲裁服務的領導地位。
中國貿促會于1952年成立,是內地最早開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務的機構,提供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國際商事調解、知識產權保護和其他涉外商事法律等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