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歐洲專利局簽署了加強兩局專利分類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MoU)。
根據(jù)該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未來幾年逐步引入CPC對中國發(fā)明專利文獻進行分類。自2014年1月起,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已接受歐洲專利局專門培訓的技術領域中,針對新公開的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CPC分類;爭取從2016年1月開始,對所有技術領域的新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CPC分類,并與歐洲專利局共享相關分類數(shù)據(jù)。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強調,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引入CPC對中國專利文獻進行分類是中歐兩局專利領域深入合作的又一成果。2011年和2012年,中國的發(fā)明專利申請量已連續(xù)兩年位居世界首位;2012年7月,中國專利文獻正式成為PCT(專利合作條約)最低限度文獻。采用CPC這一專利細分類體系對中國專利文獻進行分類,將顯著提高各國審查員對中國專利文獻的檢索效率,同時推動中國專利文獻更好地服務于全球用戶。
歐洲專利局局長巴迪斯戴利表示,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CPC作為與國際專利分類(IPC)一起使用的內部分類體系,將極大地方便各國對中國專利文獻的獲取,這在專利體系協(xié)調以及推動世界各主要專利局使用CPC方面是一項了不起的成果。
CPC是一種專利文獻的細分類體系,于2013年1月1日在歐洲專利局和美國專利商標局正式使用。該分類體系主要基于歐洲專利局之前使用的歐洲專利分類體系(ECLA),是專利授權過程中一種高效的現(xiàn)有技術檢索工具。目前,世界上已有45個專利局開始使用該分類體系。(盧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