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記者從河南省財政廳獲悉,為緩解物價上漲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帶來的壓力,根據國家有關精神和物價上漲情況,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省財政再次對省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臨時補貼,補貼標準為每生每月60元,補貼期限為5個月。
財政部門要求,市、縣政府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負責統(tǒng)籌資金,對所屬高校和中職學校發(fā)放臨時生活補貼,并認真落實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公寓、食堂的免稅政策;各大中專院校要統(tǒng)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收入等資金渠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資金對學生食堂進行補貼,加強學生食堂管理,確保學生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記者蘆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