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江蘇省財政廳獲悉,從2007年起,江蘇擬用兩年時間完成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任務進展順利,截至6月底,全省已化解債務47.32億元,占債務總額的82%。
據悉,為支持各地化債工作,省財政已下達化債資金指標22億元,并對完成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任務且通過省級驗收的44個縣(市、區(qū))下達了合格獎勵經費1.75億元。對各地上報方案中應由地方政府籌措的資金,江蘇規(guī)定各地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應確保到位。省財政部門要求各地從制度上保證應建、應辦項目足額安排資金,不再實施超過財力可能的教育建設項目。對農村義務教育在建項目,縣級政府確保資金到位,不得留下資金缺口、給學校增加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