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0日15時,審計署副審計長余效明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救災款物發(fā)放審計,提高救災款物使用效率”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友力]汶川地震發(fā)生后,社會各界通過各種渠道捐贈了巨額資金和大量的物資,各級政府也投入大量的抗震救災資金,還有眾多黨員交納了大量“特殊黨費”。請問,對這些資金和物資的管理和發(fā)放,審計署如何進行審計,總體安排是什么?
[余效明]第一,在中央部門層面。我們安排了對中央18個部委進行跟蹤審計。第二,三個重災區(qū)。就是四川、甘肅和陜西。這個層面主要是組織地方審計機關以及駐三省的特派辦和其他有關特派辦統(tǒng)一按照審計方案混合編組,形成一個聯(lián)合審計小組,全面介入接收款物的分配、運送、發(fā)放全過程的審計,這是一個重點工作。第三,其他非受災省份。主要是有捐贈款物,這塊主要是組織非受災省份的審計機關對所在省的款物捐贈情況進行審計,這樣總體形成一個網絡,保證對全國的捐贈款物籌集、撥付、使用都進行審計監(jiān)督。同時利用審計報告制度,要求及時匯報階段性審計情況,由我們統(tǒng)一向全國公布情況。
[網友 與夢一起飛]眾所周知,救災款物發(fā)放涉及單位和人數眾多,且地理分布很廣,請問: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采取什么措施對救災款物的發(fā)放進行跟蹤審計?
[余效明]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款物審計我們采取的是“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從開始到結束全過程跟蹤。這里面也是有幾條線。對于政府救災的財政性撥款,我們從財政部門的計劃安排到下?lián)埽綖膮^(qū)的使用,我們實行了跟蹤審計,這是一條線。第二條線,對于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我們也是從它的接收到下?lián)埽綖膮^(qū)的使用,也實行了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對于各種救災物資,也是從捐贈物資的接收、保管、發(fā)放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
具體來講是這樣的:第一,從制度管理方面,保證讓救災管理部門建立起一種內部運作機制,保證救災款物的及時有效使用,就是督促建章立制,督促他你這個資金應該怎么收、怎么分、怎么發(fā)放,開始有一套制度,包括政策補貼等等,這樣提前介入,從源頭上就有一個規(guī)范的運作,不是原來的“事后”,而是“事前”。
第二,注意使用環(huán)節(jié)。我們要求這個環(huán)節(jié)要公開透明、張榜公布,凡是發(fā)放到居民區(qū)、發(fā)放到受災群眾手里的救災款物,要求通過一定的方式對群眾進行公開,讓大家來監(jiān)督,這個形式很有效。我都到災區(qū)看到,這戶受災幾口人,按照政府的補貼,糧是多少,錢是多少,發(fā)給他多少,包括衣被、賬篷,全部都是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在管理使用過程當中我們就要求他們這樣做,這是一個很好的措施。
第三,采取了審計人員到基層,進村入戶。除了制度管理和公開透明以外,審計人員專門進村入戶,到災民當中了解,就是核對,你收到了多少都要簽字。我到審計現場,看到他們直接跟災民核對。
第四,設立舉報點。我們事先告訴群眾,如果有什么東西沒有領到或者對救災款的發(fā)放有什么建議意見可以舉報,或者有哪方面的疑慮需要了解情況,也可以向我們反映,我們覺得舉報的情況是可查的,我們會一查到底,給群眾一個交代,保證捐贈款物真正發(fā)放到災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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