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生部公告
2011年第13號(hào)
關(guān)于批準(zhǔn)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現(xiàn)批準(zhǔn)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yíng)應(yīng)當(dāng)符合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標(biāo)準(zhǔn)規(guī)定。
特此公告。
附件:瑪咖粉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瑪咖粉
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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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咖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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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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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pidium meyenii Wa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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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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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屬: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dú)行菜屬)
食用部位:根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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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工藝簡(jiǎn)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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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瑪咖為原料,經(jīng)切片、干燥、粉碎、滅菌等步驟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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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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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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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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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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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黃色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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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質(zhì)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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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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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纖維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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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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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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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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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shuō)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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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biāo)簽、說(shuō)明書中應(yīng)當(dāng)標(biāo)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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