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
清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國辦發(fā)〔2007〕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gòu):
為了更好地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國務院決定對現(xiàn)行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經(jīng)國務院同意,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ㄒ唬┈F(xiàn)行行政法規(guī);
?。ǘ﹪鴦赵焊鞑块T制定的現(xiàn)行規(guī)章;
?。ㄈ┦ ⒆灾螀^(qū)、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現(xiàn)行規(guī)章。
二、清理原則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清理本級人民政府、本部門制定的規(guī)章,并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ㄒ唬┮?guī)章主要內(nèi)容與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所代替的,要明令廢止。
(二)規(guī)章適用期已過或者調(diào)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jīng)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ㄈ┮?guī)章個別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guī)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ㄋ模┰谝?guī)章清理中發(fā)現(xiàn)部門規(guī)章與地方政府規(guī)章對同一事項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要將處理建議送國務院法制辦研究處理。
國務院法制辦具體承辦行政法規(guī)的清理工作,并按照以下原則提出建議,報國務院做出決定:
?。ㄒ唬┬姓ㄒ?guī)的主要內(nèi)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所代替的,要明令廢止。
?。ǘ┬姓ㄒ?guī)適用期已過或者調(diào)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jīng)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ㄈ┬姓ㄒ?guī)與法律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三、清理工作要求
及時清理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是維護法制統(tǒng)一和政令暢通、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和重要措施。各地區(qū)、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清理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國務院法制辦要加強工作指導,抓好督促檢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及國務院各部門法制工作機構(gòu)要認真做好具體實施工作,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進行。
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清理工作要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行政法規(guī)清理工作完成后,國務院法制辦要及時將清理結(jié)果報國務院,經(jīng)批準后向社會公布。規(guī)章清理工作完成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及國務院各部門,要分別將清理結(jié)果和現(xiàn)行有效規(guī)章目錄向社會公布,并于2007年11月底前將清理工作總結(jié)送國務院法制辦(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將清理工作總結(jié)報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經(jīng)匯總后報國務院。
附件:規(guī)章清理情況表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規(guī)章清理情況表
(一)規(guī)章清理統(tǒng)計表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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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行規(guī)章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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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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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廢止、失效件數(shù) |
擬廢止、失效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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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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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改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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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廢止和擬廢止規(guī)章目錄
已廢止規(guī)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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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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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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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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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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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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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廢止規(guī)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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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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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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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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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廢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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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廢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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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宣布失效和擬宣布失效規(guī)章目錄
已宣布失效規(guī)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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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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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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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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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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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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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宣布失效規(guī)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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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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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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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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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宣布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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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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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修改和擬修改規(guī)章目錄
已修改規(guī)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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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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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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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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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布的規(guī)章名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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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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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改規(guī)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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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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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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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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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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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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