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06年第62號
經國務院批準,自2003年9月17日起,對原產于東帝汶的進口貨物適用最惠國關稅稅率。本公告發(fā)布前已征收稅款準予按本公告規(guī)定予以調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