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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 發(fā)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發(fā)文字號: 交運發(fā)〔2020〕131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yè)、交通\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
  • 發(fā)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 發(fā)文字號:交運發(fā)〔2020〕131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yè)、交通\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8日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
交運發(fā)〔2020〕13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wèi)生健康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yè)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地區(qū)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區(qū)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45號)有關部署,推動解決老年人在智能技術面前遇到的交通出行困難,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領域便利老年人出行服務的政策措施,確保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便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進交通運輸領域“健康碼”查驗服務

各地要督促指導運輸企業(yè)按照最新版《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qū)分級防控指南》要求,依法依規(guī)分區(qū)分級精準落實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各項防控措施。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qū),除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民用運輸機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場所外,一般不用查驗“健康碼”。對于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要求仍需查驗“健康碼”的情形,簡化操作以適合老年人使用,并應建立完善“健康碼”親友代辦、工作人員代查等服務,不得將“健康碼”作為人員通行的唯一憑證,對老年人等群體可采取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持紙質證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為輔助行程證明等替代措施。具備條件的地區(qū),要在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客運場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qū),為不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設立“無健康碼通道”,現場安排人員做好服務引導和健康核驗。(2021年2月底前完成)

二、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

(一)保留現金、紙質票據和憑證。各地鐵路客運站、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民用運輸機場在推廣網上售票和移動支付的同時,應保留線下售票窗口或配備自助終端,支持現金支付和憑證打印。出租汽車、公交化運行的道路客運等交通方式,應當支持現金支付或者提供方便現金轉換的服務。對于已推行電子客票、電子船票的國內客運線路,應支持老年人在現場購票或由他人網上代為購票后,憑購票的有效證件或相應的紙質票據、憑證直接乘坐。(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務功能。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升級改造,基本實現轄區(qū)內具備條件的地級及以上城市的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進一步拓展交通一卡通在出租汽車、城市輪渡以及公交化運行的道路客運等交通方式的應用,實現實體卡與移動支付方式深度融合,為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出行支付服務。(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人民銀行等部門,要積極聯合推動具備條件的社保卡增加交通出行功能。(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便利老年人憑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研究出臺憑老年卡享受城市公共交通優(yōu)待服務的政策,有條件的地區(qū)逐步實現老年人憑身份證、社保卡等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要積極爭取當地財政支持,指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對刷卡機具升級改造,便利老年人持不同類型有效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優(yōu)化老年人打車出行服務

(一)保持巡游出租汽車揚召電召服務能力。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順應電召發(fā)展需要,優(yōu)化車輛運營狀態(tài)標志;鼓勵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空駛待租期間,有效保障揚召需求。要加強公益性巡游出租汽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大公共服務保障和相應資源投入,充分發(fā)揮95128等電召服務電話作用,整合巡游出租汽車運力,提供電話預約或即時叫車服務,提高電話接線率和響應效率,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優(yōu)質的出行服務。鼓勵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組建“愛心車隊”“雷鋒車隊”“志愿者車隊”,發(fā)揮先鋒引領作用,對有相對固定用車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約車軟件老年人服務功能。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鼓勵網約車平臺公司優(yōu)化約車軟件,增設方便、適合老年人使用的“一鍵叫車”功能,通過更加簡化的手機約車操作流程和更加清晰的手機約車軟件界面,切實降低老年人使用網約車的操作難度。鼓勵網約車平臺公司探索開發(fā)客服熱線語音接單、后臺下單、線下結算等功能,為老年人使用網約車提供更完善、更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鼓勵有條件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技術手段,精準施策,為老年人提供優(yōu)先派單服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鼓勵重點場所提供便捷叫車服務。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在醫(yī)院、居民集中居住區(qū)、重要商業(yè)區(qū)等場所設置出租汽車侯客點、臨時停靠點,依托信息化技術提供便捷叫車服務,引導巡游出租汽車企業(yè)積極參與、及時響應,更好地為老年人等群體出行提供便捷服務。(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提高客運場站人工服務質量

各地鐵路客運站、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民用運輸機場、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及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收費站等均應保留人工服務窗口,為老年人提供咨詢、指引等便利化服務和幫助。(2021年2月底完成)在人流密集的客運場站,具備條件的要為老年人設立優(yōu)先購票窗口、專用等候區(qū)域或綠色通道,在站內設置清晰、明顯的老年人服務提示引導標志,便利老年人出行。(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高度重視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積極爭取財政資金等支持,按照本通知任務要求,進一步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出臺更加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解決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面臨“數字鴻溝”問題的長效機制。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
交運發(fā)〔2020〕13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wèi)生健康委,中國人民銀行上??偛俊⒏鞣中?、營業(yè)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地區(qū)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區(qū)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45號)有關部署,推動解決老年人在智能技術面前遇到的交通出行困難,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領域便利老年人出行服務的政策措施,確保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便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進交通運輸領域“健康碼”查驗服務

各地要督促指導運輸企業(yè)按照最新版《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qū)分級防控指南》要求,依法依規(guī)分區(qū)分級精準落實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各項防控措施。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qū),除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民用運輸機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場所外,一般不用查驗“健康碼”。對于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要求仍需查驗“健康碼”的情形,簡化操作以適合老年人使用,并應建立完善“健康碼”親友代辦、工作人員代查等服務,不得將“健康碼”作為人員通行的唯一憑證,對老年人等群體可采取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持紙質證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為輔助行程證明等替代措施。具備條件的地區(qū),要在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客運場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qū),為不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設立“無健康碼通道”,現場安排人員做好服務引導和健康核驗。(2021年2月底前完成)

二、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

(一)保留現金、紙質票據和憑證。各地鐵路客運站、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民用運輸機場在推廣網上售票和移動支付的同時,應保留線下售票窗口或配備自助終端,支持現金支付和憑證打印。出租汽車、公交化運行的道路客運等交通方式,應當支持現金支付或者提供方便現金轉換的服務。對于已推行電子客票、電子船票的國內客運線路,應支持老年人在現場購票或由他人網上代為購票后,憑購票的有效證件或相應的紙質票據、憑證直接乘坐。(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務功能。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升級改造,基本實現轄區(qū)內具備條件的地級及以上城市的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進一步拓展交通一卡通在出租汽車、城市輪渡以及公交化運行的道路客運等交通方式的應用,實現實體卡與移動支付方式深度融合,為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出行支付服務。(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人民銀行等部門,要積極聯合推動具備條件的社??ㄔ黾咏煌ǔ鲂泄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便利老年人憑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研究出臺憑老年卡享受城市公共交通優(yōu)待服務的政策,有條件的地區(qū)逐步實現老年人憑身份證、社??ǖ茸C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要積極爭取當地財政支持,指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對刷卡機具升級改造,便利老年人持不同類型有效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優(yōu)化老年人打車出行服務

(一)保持巡游出租汽車揚召電召服務能力。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順應電召發(fā)展需要,優(yōu)化車輛運營狀態(tài)標志;鼓勵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空駛待租期間,有效保障揚召需求。要加強公益性巡游出租汽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大公共服務保障和相應資源投入,充分發(fā)揮95128等電召服務電話作用,整合巡游出租汽車運力,提供電話預約或即時叫車服務,提高電話接線率和響應效率,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優(yōu)質的出行服務。鼓勵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組建“愛心車隊”“雷鋒車隊”“志愿者車隊”,發(fā)揮先鋒引領作用,對有相對固定用車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約車軟件老年人服務功能。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鼓勵網約車平臺公司優(yōu)化約車軟件,增設方便、適合老年人使用的“一鍵叫車”功能,通過更加簡化的手機約車操作流程和更加清晰的手機約車軟件界面,切實降低老年人使用網約車的操作難度。鼓勵網約車平臺公司探索開發(fā)客服熱線語音接單、后臺下單、線下結算等功能,為老年人使用網約車提供更完善、更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鼓勵有條件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技術手段,精準施策,為老年人提供優(yōu)先派單服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鼓勵重點場所提供便捷叫車服務。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在醫(yī)院、居民集中居住區(qū)、重要商業(yè)區(qū)等場所設置出租汽車侯客點、臨時停靠點,依托信息化技術提供便捷叫車服務,引導巡游出租汽車企業(yè)積極參與、及時響應,更好地為老年人等群體出行提供便捷服務。(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提高客運場站人工服務質量

各地鐵路客運站、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民用運輸機場、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及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收費站等均應保留人工服務窗口,為老年人提供咨詢、指引等便利化服務和幫助。(2021年2月底完成)在人流密集的客運場站,具備條件的要為老年人設立優(yōu)先購票窗口、專用等候區(qū)域或綠色通道,在站內設置清晰、明顯的老年人服務提示引導標志,便利老年人出行。(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高度重視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積極爭取財政資金等支持,按照本通知任務要求,進一步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出臺更加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解決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面臨“數字鴻溝”問題的長效機制。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交通運輸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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