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廳將公民因私出境參加邊境貿易、邊境旅游審批的審批權下放到邊境地區(qū)州(市)公安局,并將審批時限規(guī)定在5個工作日內。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第四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正式公布施行。此次調整的行政許可項目中,下放管理層級的多達63項。非行政許可項目中下放管理層級11項。
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4項
據(jù)悉,第四輪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是在對58個省級部門現(xiàn)有的1107項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后,經(jīng)嚴格審核和論證后得出的。此次共取消和調整392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行政許可項目35項,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39項;調整行政許可項目211項,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07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時限壓縮1/3以上(均按工作日計算)。
據(jù)悉,審批時限是經(jīng)過清理壓縮后的審批時限,壓縮后的審批時限均按工作日計算,但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人事廳不再審批招聘廣告
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中包括,省人事廳不再審批人才招聘廣告,而是市場主體自主決定;省文化廳也將境外團體和公民到本省行政區(qū)域內進行民族民間傳統(tǒng)文化學術性考察與研究審核的權利交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等。
省新聞出版局以前擁有審批權的出版物發(fā)行單位審核、接受境外機構或者個人贈送出版物審核以及市場主設立網(wǎng)上書店和跨省發(fā)展會員的書友會、讀者俱樂部或其他類似組織審批,現(xiàn)在全部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
此外,還取消了多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其中300萬元以上扶貧專項貸款項目審核、易地扶貧專項貸款項目審核、扶貧溫飽試點村項目審核以及扶貧溫飽安居工程項目審核都放手讓市場主體自主決定。
出境游手續(xù)5日辦結
今后,省公安廳將公民因私出境參加邊境貿易、邊境旅游審批的審批權下放到邊境地區(qū)州(市)公安局,并將審批時限規(guī)定在5個工作日內。同時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核發(fā)、公民非公務出國(普通護照)審批下放到州(市)公安局。境外邊民入出境審批也由公安邊防檢查機構當場進行。據(jù)省公安廳介紹,這些項目目前已經(jīng)逐步展開。
目前,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yè)許可交由州(市)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到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館藏一、二、三級文物拍攝也只需到州(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