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政征土字(2012)41號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2012年6月19日批準[《湖南省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2012)政國土字第862號],常德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柳葉湖旅游度假區(qū)柳葉湖街道辦事處戴家崗、七里橋社區(qū)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一宗,征收面積8.961畝。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將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建設項目名稱為常德市柳葉大道改擴建項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被征收土地的具體位置和范圍詳見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紅線圖。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和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征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之和)以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1、征地補償標準。征地補償標準按《常德市征地補償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包括征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按《常德市征地拆遷管理辦法》和《常德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青苗補償標準。青苗補償標準按《常德市征地拆遷管理辦法》和《常德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征地房屋拆遷,按《常德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補償和安置。安置途徑采取公寓安置或貨幣安置兩種安置方式。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以及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具體補償標準,由征地拆遷實施機構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居)民小組予以宣講和復印張貼。
四、被征收土地的農業(yè)人員安置。被征收土地的農業(yè)人員安置,采取貨幣安置方式,并按《武陵區(qū)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被征地農民就業(yè)培訓和社會保障暫行辦法》納入社會保障安置。
五、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等權利證件,到征地拆遷實施機構辦理征地拆遷補償?shù)怯浭掷m(xù)。逾期未辦理征地拆遷補償?shù)怯浭掷m(xù)的,其補償內容以擬征收土地告知后征地拆遷實施機構的征地調查結果作為實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jù)。
除正常的生產生活外,擬征收土地告知后栽種、建設和裝修地上附著物、擴大養(yǎng)殖范圍和增加設施、追加放養(yǎng)各種養(yǎng)殖物等,以及擬征收土地告知前違法違章修建的地上附著物等,不予辦理補償?shù)怯洠宦刹挥柩a償。
六、征地拆遷實施。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45日內,市國土資源局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會同有關部門根據(jù)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擬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應在3個月內全額支付到位。對未按期全額支付到位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
被征收土地的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全額支付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拒不領取補償費用、拒不騰地的,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責令限期騰地;逾期不騰地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七、征地拆遷實施、管理與協(xié)調。
1、征地拆遷實施機構:常德市柳葉湖征地拆遷所。
法定代表人:賀建斌 聯(lián)系電話: 7809700。
單位地址:常德柳葉大道柳城印象10樓。
聯(lián)系電話:7898926。
經辦人員:劉斌斌、周宗正 聯(lián)系電話:7809355。
2、征地拆遷管理單位:常德市國土資源局柳葉湖分局。
法定代表人:湯德貴聯(lián)系電話: 7898388。
單位地址:常德柳葉大道柳城印象11樓。
聯(lián)系電話:7898877。
3、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爭議協(xié)調機構:常德市征地拆遷管理處。
法定代表人:袁翔 聯(lián)系電話:7801989。
單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區(qū)朗州北路紫云小區(qū)辦公樓。
聯(lián)系電話:7801880、7801885。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