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完成情況 2016年1-2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fā)投資9052億元,同比名義增長3.0%,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投資6028億元,增長1.8%,提高1.4個百分點。住宅投資占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的比重為66.6%。 1-2月份,東部地區(qū)房地產開發(fā)投資5536億元,同比增長3.7%,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3.2個百分點;中部地區(qū)投資1678億元,增長4.3%,增速提高2.5個百分點;西部地區(qū)投資1838億元,下降0.1%,去年全年為增長1.3%。 1-2月份,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房屋施工面積603544萬平方米,同比增長5.9%,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4.6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施工面積414617萬平方米,增長4.2%。房屋新開工面積15620萬平方米,增長13.7%,去年全年為下降14.0%。其中,住宅新開工面積10811萬平方米,增長9.7%。房屋竣工面積13942萬平方米,增長28.9%,去年全年為下降6.9%。其中,住宅竣工面積10127萬平方米,增長29.8%。 1-2月份,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購置面積2236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9.4%,降幅比去年全年收窄12.3個百分點;土地成交價款705億元,增長0.9%,去年全年為下降23.9%。 二、商品房銷售和待售情況 1-2月份,商品房銷售面積1123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8.2%,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1.7個百分點。其中,住宅銷售面積增長30.4%,辦公樓銷售面積增長11.0%,商業(yè)營業(yè)用房銷售面積增長9.4%。商品房銷售額8577億元,增長43.6%,增速提高29.2個百分點。其中,住宅銷售額增長49.2%,辦公樓銷售額增長29.7%,商業(yè)營業(yè)用房銷售額增長7.8%。 1-2月份,東部地區(qū)商品房銷售面積569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5.5%,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7個百分點;銷售額5742億元,增長57.7%,增速提高38.1個百分點。中部地區(qū)商品房銷售面積2768萬平方米,增長26.8%,增速提高20.7個百分點;銷售額1439億元,增長30.4%,增速提高20.5個百分點。西部地區(qū)商品房銷售面積2775萬平方米,增長16.5%,增速提高13.1個百分點;銷售額1397億元,增長13.8%,增速提高8.8個百分點。 2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積73931萬平方米,比去年末增加2077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積增加1387萬平方米,辦公樓待售面積增加159萬平方米,商業(yè)營業(yè)用房待售面積增加294萬平方米。 三、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到位資金情況 1-2月份,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到位資金21392億元,同比下降1.0%,去年全年為增長2.6%。其中,國內貸款4471億元,下降9.5%;利用外資15億元,下降82.8%;自籌資金8333億元,下降7.6%;其他資金8573億元,增長13.3%。在其他資金中,定金及預收款4806億元,增長8.3%;個人按揭貸款2817億元,增長30.4%。 四、房地產開發(fā)景氣指數 2月份,房地產開發(fā)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為93.67,比去年12月份提高0.33點。 附注 1.指標解釋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內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fā)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該指標是按照形象進度原則統(tǒng)計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面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建筑面積)。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價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合同總價)。該指標與商品房銷售面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待售面積: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tǒng)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本年到位資金: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報告期內實際可用于房地產開發(fā)的各種貨幣資金及來源渠道。具體細分為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房屋施工面積: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xù)施工的房屋面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多層建筑物的施工面積指各層建筑面積之和。 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報告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面積,以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xù)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復工的建筑面積。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積,不能分割計算。 房屋竣工面積: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筑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筑面積的總和。 土地購置面積: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本年內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面積。 土地成交價款: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進行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的最終金額。在土地一級市場,是指土地最后的劃撥款、“招拍掛”價格和出讓價;在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等最后確定的合同價格。土地成交價款與土地購置面積同口徑,可以計算土地的平均購置價格。 2.統(tǒng)計范圍 全部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法人單位。 3.調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面調查。 4.全國房地產開發(fā)景氣指數簡要說明 全國房地產開發(fā)景氣指數遵循經濟周期波動的理論,以景氣循環(huán)理論與景氣循環(huán)分析方法為依據,運用時間序列、多元統(tǒng)計、計量經濟分析方法,以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為基準指標,選取了房地產投資、資金、面積、銷售有關指標,剔除季節(jié)因素和隨機因素的影響,采用增長率循環(huán)方法編制而成。國房景氣指數選擇2000年為基年,將其增長水平定為100。通常情況下,國房景氣指數100點是最合適的水平,95至105點之間為適度水平,95以下為較低水平,105以上為偏高水平。 5.東、中、西部地區(qū)劃分 東部地區(qū)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ㄊ校恢胁康貐^(qū)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西部地區(qū)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qū))。 6. 增長速度計算 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增長速度為名義增速,由于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按季進行計算,除1-3月、1-6月、1-9月、1-12月可計算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實際增速外,其他月份只計算名義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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