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依法處理旅游不文明行為 國家旅游局12月17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亞航航班兩名游客不文明行為事件處理意見。 國家旅游局新聞發(fā)言人張吉林在發(fā)布會上表示,兩名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嚴重擾亂了航班正常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了中國游客整體形象。事件發(fā)生后,南京市旅游委員會依據《出境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對涉事組團社和領隊作出處理。國家旅游局派出由監(jiān)督管理司、政策法規(guī)司等組成的工作組,赴南京核實有關情況。國家旅游局支持江蘇省、南京市旅游部門對此事件追查到底,依法依規(guī)嚴格處理,以此教育警示全行業(yè)。 張吉林說,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國家旅游局作出了以下四點處理意見: 一、為加強旅游秩序管理,警示更多游客摒棄陋習、文明旅游,依據《旅游法》第十三條“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guī)范”的規(guī)定,決定將兩名涉事游客不文明行為信息納入《全國游客旅游不文明記錄》。男性游客記錄期限為一年半,從納入之日算起;女性游客記錄期限為一年,從納入之日算起,將此兩項紀錄同時通報旅游業(yè)相關企業(yè)。 二、國家旅游局明確支持江蘇省旅游局和南京市旅游委員會依據《出境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國家旅游局2002年第18號令)第十三條,對于違反第八條第二款(“協同接待社實施旅游行程計劃,協助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突發(fā)事件、糾紛及其它問題”)、第四款(“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損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規(guī)定做出的處理決定,切實做好旅游團隊文明旅游宣傳引導工作,履行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三、鑒于涉事游客行為已嚴重影響其他乘客的行程和組團社正常經營,亞航航班同機的乘客和組團社,有權依據《旅游法》等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就涉事游客行為給自己造成的損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文明旅游事關全社會,涉及方方面面,維護健康的旅游秩序,倡導文明旅游,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努力。國家旅游局將會同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綜合施策,合力行動,營造文明旅游的社會氛圍。 張吉林表示,旅游文明素質是一個國家和地區(qū)公民整體文明素質和社會整體文明程度的體現。在當前中國內地公民年出境旅游人數已突破1億人次的大背景下,中國游客在國外的言行代表著國家形象,體現著中國文明程度和國民素質修養(yǎng)。對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國家旅游局將繼續(xù)履行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文明旅游宣傳引導,同時依法依規(guī)加強對旅游團隊不文明行為事件的重點監(jiān)督和管理,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營造文明旅游的良好風尚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國家旅游局監(jiān)督管理司司長薛桂鳳、政策法規(guī)司副司長周久才出席發(fā)布會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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