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殺死難者首個國家公祭日。為確保國家公祭儀式活動安全順利,南京市人民政府8日向廣大市民發(fā)出公告。 公告要求,2014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開始。在現(xiàn)場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之后(約10:01),全市主城區(qū)范圍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停駛鳴笛致哀1分鐘(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除外,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也同時就地默哀1分鐘,致哀1分鐘后恢復正常(正在從事特種生產作業(yè)的人員除外)。 南京警方提醒駕駛人員,為確保交通安全,12月13日當天臨近上午9:55不要進入主城區(qū)高架、隧道,服從現(xiàn)場執(zhí)勤人員的指揮管理;9:58開始,行駛在路口的車輛請駛離路口有序緩慢停放,路段上車輛請按車道有序緩慢停車、切勿急停、注意觀察前方車輛動向,防止車輛追尾、碰擦事故發(fā)生。待全城警報拉響后,請廣大駕駛人員鳴笛致哀,致哀1分鐘結束后,請按交通信號燈和執(zhí)勤人員的指揮有序通行。繞城公路和各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不在停車鳴笛范圍內。 國家公祭儀式期間(2014年12月10日零時至2014年12月13日24時),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禁止使用輕型和超輕型固定翼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飛行活動。經(jīng)政府批準用于國家公祭儀式活動、航拍、電視轉播以及警務、應急救援、引航、氣象探測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yè)等飛行活動的,不受公告規(guī)定限制。公安機關可以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及其起降場采取臨時封存、封閉措施,或要求相關單位對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采取臨時封存措施。對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王世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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