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6日電(記者 齊雷杰)記者從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廊坊市中院定于2014年12月10日9時30分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劉鐵男受賄一案。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 據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間,被告人劉鐵男利用擔任國家計劃委員會產業(yè)發(fā)展司司長、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yè)司司長、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另案處理)共同非法收受山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作文、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建林等5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劉鐵男的刑事責任。 劉鐵男受賄一案,因其本人曾位高權重、涉及“審批腐敗”且涉嫌受賄金額巨大,其子劉德成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充當國企只掛名不上班的“影子員工”吃空餉,牽涉多家知名企業(yè)、相關行賄人是否受到法律懲處等多重因素,一直以來備受社會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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